发布时间:2021-08-18 11:40:22作者:徐毓才来源:医药经济报
8月12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联合印发的《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下称《规范》)出台。《规范》的出台,为药企市场布局带来了哪些机遇?
[布局1] 提升基层慢病服务能力
《规范》给出“长期处方”的定义是,具备条件的医师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开具的处方用量适当增加的处方。
什么样的医师是“具备条件的医师”?《规范》指出,开具长期处方的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具有评估患者病情能力的医师、能够审核调剂长期处方的药师(含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设备设施等条件。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首先,专业必须对口,即必须是治疗某种疾病的相应专业的医师,而且应该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准。《规范》要求,原则上,首次长期处方应当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具有与疾病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或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再次,开具长期处方时,应当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相关专业医师,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开具;能够审核调剂长期处方的药师是指对长处方中合理用药具备审核能力,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起码应该达到药学专业中级职称,具备临床药师专业水准;相应的设备设施等条件是指能够对某种慢病进行检查确诊并进行必要的检测。
对于“处方用量适当增加”,《规范》规定,根据患者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
显然,《规范》这些要求都是出于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目的而设定的,实际上,很多基层医疗机构并不具备相应的医师、药师和设备,需要进行大量的规范化培训和设备配备。企业在这方面可以提前布局。
[布局2] 网售+物流配送+社会药房
关于长处方调配,《规范》指出,医师开具长期处方后,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者社会零售药店进行调剂取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具备条件的,应当由医联体内上级医院的药师通过互联网远程进行处方审核或提供用药指导服务。
关于取药,《规范》要求,长期处方药品原则上由患者本人领取。特殊情况下,因行动不便等原因,可由熟悉患者基本情况的人员,持本人及患者有效身份证件代为领取,并配合做好相应取药登记记录。鼓励通过配送物流延伸等方式,解决患者取药困难的问题。
尽管《规范》并没有明确放开长处方可以网售,但对于药师通过互联网远程进行处方审核或提供用药指导以及鼓励通过配送物流延伸等方式解决患者取药困难问题,实际上已经放开。笔者认为,在能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情况下,慢病患者通过互联网诊疗、审核处方并通过物流配送药品加线下药房这种模式将成为主流。
[布局3] 与医疗机构合作组建慢病技术指导团队
关于长处方的医保支付,《规范》指出,各地医保部门支付长期处方开具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不对单张处方的数量、金额等作限制,参保人按规定享受待遇。各地在制定区域总额预算管理时,应当充分考虑长期处方因素。各地医保部门应当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方便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刷卡结算,为参保人提供长期处方医保报销咨询服务。加强智能监控、智能审核,确保药品合理使用。
这实际上对于长处方的医保支付已经给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尽管只允许医保与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刷卡结算,但出于方便病人的考虑,如果企业以自己独特的资源优势,积极主动与医疗机构慢病管理专家合作组建慢病技术指导团队,建立患者微信群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服务并开展咨询服务,会大大提高患者服务依从性,提高慢病管理质量和水平。
关于这一点,《规范》也是支持的。《规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开设微信公众号、患者客户端等互联网交互方式或途径,方便患者查询长期处方信息、药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探索开展长期处方患者的用药提醒、随访、用药咨询等服务。
当前,威胁中国人的两大健康问题,一个是老龄化,一个是慢病。如今,长处方管理规范印发,为解决这一问题打开了一扇门,期待通过各方努力能够让这个便民之门开得更大,切实为民众健康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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