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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带量采购更狠的是价格举报

发布时间:2021-08-14 20:21:56作者:方原来源:医药经济报

8月4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发通知,大体意思是,近期该中心收到部分企业投诉,反映平台内部分企业其产品价格在全国其它省份产生新低后未及时主动申报进行价格调整。

针对这一情况,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醒各相关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辽宁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价格实施联动机制,即药品、耗材生产企业其产品在全国其他省份产生新低的集中采购价格60日内,应主动进行申报,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主动申报的,将取消该产品在辽宁省的挂网资格,并列入辽宁省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请未及时申报全国其它省份新低价格的企业尽快在平台内申请降价,同时欢迎企业间互相监督,共同构建辽宁省医药购销诚信体系。


不联动就举报


进入8月,医药圈除了翘首以盼的胰岛素专项采、湖北中成药专项采以及广东联盟采购外,还需要友情提醒医药界同仁的是,各省级层面的价格联动,是规定日间的价格联动!不联动,就举报!

当前,集中招标采购基本呈现三种局面,一是已经进入带量采购,这类品种的价格已经降至冰点。二是等着进入带量采购,但又担心量价齐跌。三是想进带量采购、但可能性不大,主要涉及一些量小、金额低的小品种,既没有进入带量采购的机会,也没有离开市场的可能,份额小,靠一点量挣扎于终端、商业,在价格方面抱着隔岸观火的心态:“带量采购降价轮不到我,省级挂网定期降价差不多就行了。”

目前,各省都下发了相关集中招标采购的管理规定,不约而同地20个工作日起步,有的宽限至一个季度,但政策归政策,执行归执行,民不举,官不究。正是吃准了相关招采部门的这种心态,很多企业基本处于价格平衡状态。但不要忘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自己不主动上报,不代表竞争对手也不闻不问。


杜绝道德风险


举报的盛行,缘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分崩离析后,各地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为彰显阳光、透明、公平、公开,实施的改革。但无论是限价公示、产品入围公示,还是价格动态调整,许多省市均不约而同地打出诚意“公告”:阳光公示、公平公开!若有异议,欢迎申诉!于是,自己的价格不一定由自己决定,更多是由竞争对手及其它因素决定。  

总体来看,各地药品集中采购开展这么多年来,药价形成机制错综复杂,药品价格虚高虚低的原因,一方面是药品集采规制低效导致药企“铤而走险”,另一方面也与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机制迟迟得不到完善有很大关系。“各层级的规制目标和规制结构是否失当,规制行动是否偏离了规制目标?”这应当成为药品集采政策制定者必须充分考虑的问题。

对药企来说,一方面应该做好全方位的价格体系维护方案,在药品出厂、流通、销售各环节做到“全国一盘棋”。另一方面,还是要杜绝道德风险,扎扎实实地把“产品价值”这一核心卖点锻造好。

毕竟,现在各省均在力推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如果因小失大,进入这个黑名单,则得不偿失。前不久,福建省对四家不履约的企业给予了公开“亮相”,基本上也就表明了态度。还是那名老话:主动申报,不予处罚。一旦真出了问题,后悔药可没处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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