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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多措并举保障优质产品可及

发布时间:2021-06-21 15:21:03作者:黄燕(清华大学医疗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来源:医药经济报

国家医疗保障局最近挂网《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要求规范集中采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公平竞争的结果,是让优质企业和优质产品脱颖而出,优胜劣汰,对优质企业和优质产品是福音。

市场要买的就是优质,为满足患者多层次需求,建议在正式稿中增加“优质产品可及性”的描述,包括增加此类产品的销售渠道(医院销售、药店零售、网售、进出口),还要丰富此类产品的品种、规格和剂型。而且,无论优质产品能否被纳入医保,都应对其开展国家谈判、集中采购,达到合理降价的效果,让患者无论从何种正规渠道购买,都能获得质优价廉的产品。

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氛围,需多方努力,特别是科学合理的药品评审、合理定药价和医保支付价(质价相符)、企业遵纪守法、销售合法合规、监管精准到位。

《意见稿》还明确了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主体责任与义务,旨在强化各方自律与相互监督,或者说他律,也利于各方维权和主动作为。比如,要求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双方须按照协议条款办事,就是提升协议方自律、强化医保监督(他律)和主动作为的范例。

《意见稿》还提出,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服务协议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给予相应处理,定点医药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医药企业对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未执行既定的交易规则和标准,滥用集中采购职权等行为,可以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提起申诉。医药企业对未按购销协议约定及时支付药品、医用耗材款项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提起申诉或诉讼,就是相互监督,是他律,不仅利于强化各方法律意识,加强法律威慑,还利于各方维权。这对于避免流于形式,降低监督管理的成本、提高效率也至关重要。

笔者注意到,健康体检未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健康体检属于疾病预防项目,应由公共卫生支付,且可覆盖全体国民,而非只是参保者。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未来“三高”筛查或逐布成为免费体检项目,有效降低重大疾病发生率,进而节省大笔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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