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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门诊统筹资金 个账改革利好零售药店

发布时间:2021-05-19 14:41:44作者:码万褀来源:医药经济报

4月22日,国家医保局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明确表示,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非常注重继续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对医疗保障服务的积极作用,要把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纳入统筹基金的结算范围。这对零售药店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

笔者认为,目前医保部门在对门诊做三件创新事:一是零售药店共享门诊统筹资金;二是个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药店使用个人账户;三是鼓励持外配处方在定点药店购药,合理提高药占比。

地方探索

  

目前,北京、天津和江苏、浙江部分地市均已探索开展相关工作,参保患者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凭借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外配处方即可按规定享受统筹基金报销。柳州、太原等地也支持享受门诊慢性病或和特殊疾病待遇的患者在定点零售药店持外配处方购药,患者只需承担个人自付部分,医保结算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地方在医保谈判药品落地时,也把定点零售药店作为参保患者购药和享受待遇的有效渠道。

探索零售药店共享门诊统筹资金,有朝一日才可能将个人账户彻底取消。

笔者认为,个人账户改革使相关资金向门诊统筹倾斜,统筹层次提高;处方外流使药品销售、使用向零售药店转移,服务场景下沉。这为门诊统筹场景扩大了内涵,增加了医疗、药品的供方竞争、合作。在场景逻辑又形成了“三医联动”。


风险考量


但是,个人账户改革仍存在合理性风险。其一,多少比例用于门诊统筹是合理的?其二,门诊就医仍存在药价、医价改革不彻底,过度检查等问题所带来的风险。

对于在零售药店违规刷医保卡购物,定点药店药品价格高于非定点药店等现象,笔者建议:一是从B端的医药工业、医药流通、零售药店做规制,使正规渠道的药品价格也正当合理;二是做好定点药店的信用等级评定,使参保患者便于查询相关药店违约记录及明细,有针对性地在周边增加定点药店数量分布;三是做好部分企业、产品价格在小程序、APP平台的便捷性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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