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08 15:24:42作者:严国进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从工信部获悉,为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保障“小品种药”持续稳定供应,工信部此前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认定6家重点企业牵头组建的联合体,开展“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截至2020年年底,6家“小品种药”联合体实现了100种“小品种药”的生产目标。
近几年,不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或出现临床必需、用量小的品种短缺情况,甚至贻误患者抢救、治疗,这一现象日益引起各方重视。
建立健全基本药物、急(抢)救药等常用药保供稳价长效机制,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药品需求属于刚性需求,尤其是那些“救命药”具有准公共物品的属性,必须运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形之手”去干预,方能保障供应。如今,国家居安思危,强化顶层设计,实现了百种“小品种药”稳定供应。
一是在2018年工信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支持企业集中原料药和制剂上下游资源,建立药品生产供应保障联盟。
目前,已有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的联合体等6家“小品种药”联合体,通过建立供应链信息沟通机制、推动生产工艺改进和技术质量提升等方式,保障一大批“小品种药”的生产和供应。
二是工信部与相关部门建设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平台,动态掌握集中生产基地“小品种药”的生产和库存情况。
笔者认为还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短缺基本药物、急(抢)救药品监测报告体系,明确要求定期做好短缺药品的预警监测工作,建立短缺药品信息“每月零报告”制度,让短缺药监测报告常态化。
二是卫生健康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查短缺药品储备情况,把短缺信息、需求信息、供应信息等及时收集并在官方网站公开,以便查询。对未按要求储备短缺药品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限期整改,必要时予以经济处罚。
三是药品配送企业要定期限时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送短缺药品,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严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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