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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VS“珠三角” 研发力?未来比拼点?

发布时间:2021-05-08 14:48:59作者:本报特约撰稿 边界来源:医药经济报

根据2020年GDP业绩,广东省(包括“珠三角”)以11万亿元继续排名第一,与“十三五”初2015年的排名一样。“长三角”在TOP10中占三席,江苏省以10万亿元居第二、浙江省居第四(6.5万亿元),上海排第十(3.9万亿元)。综合对比,1省对4省(市)的情况下,“长三角”GDP仅小胜。

那么,“长三角”与“珠三角”的药品研发实力对比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现状:“长三角”暂时领先

1.头部企业PK  

“长三角”与“珠三角”的对比,其实是广东省以一己之力对三个省(市)。

根据2019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的数据,广东共有5家企业进入百强榜,分别是广州医药集团、珠海联邦制药、深圳市东阳光、丽珠医药、深圳信立泰药业。

而“长三角”的国内企业(不含跨国药企在华的总部),上海有上海医药(集团)、上海复星医药(集团)等,江苏有江苏恒瑞医药、正大天晴药业集团、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江苏济川控股集团等,浙江有新和成控股集团、康恩贝集团、普洛药业、华立医药集团、浙江海正药业、浙江华海药业等。

在雪球的沪深股市化学制药市值TOP10中,2021年4月21日,“长三角”的江苏恒瑞以4371亿元排名第一,排名第二和第三的是浙江的新和成(791.14亿元)和华东医药(780.77亿元),贝达药业(405.06亿元)排名第七,江苏的健友股份(366.38亿元)排名第九,九洲药业(356.84亿元)排名第十。“珠三角”的丽珠集团和信立泰分别以420.15亿元和375.10亿元排名第6和第8。

中药方面,“珠三角”的白云山以453亿元排名第三,曾经千亿市值的康美药业市值跌至107亿元,华润三九(236.89亿元)排名第七,“长三角”仅江苏济川药业以172.50亿元排名第十。

生物制品领域,“珠三角”的康泰生物以1003.54亿元排名第四,港股康方生物380亿市值可能勉强挤进第十。“长三角”的复星医药以1217.89亿市值排名第三,上海莱士539.26亿市值排名第八,我武生物以349.81亿排名第十。

总体来看,广东省的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上市企业能进入国内头部位置的不多;相较之下,“长三角”有强强联合之势。

2.创新性PK

新注册管理办法后获批的产品可作为评判研发能力的参考,我们对“长三角”和“珠三角”1类新药获批情况进行比较。

2017年后,“珠三角”获批的1类新药有3个,按新注册分类只有1个获批。获得批文的3家广东企业,都不是进入2019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的企业。宜昌东阳光2020年获批了一个1类新药(磷酸依米他韦胶囊),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属于湖北省,该批文暂未统计在广东省。

而“长三角”方面,2020年歌礼获批盐酸拉维达韦片,先声药业获批依达拉奉右莰醇注射用浓溶液,百济神州(苏州)生物获批泽布替尼胶囊,江苏豪森药业获批甲磺酸阿美替尼片。从数量上,“长三角”一年的1类新药获批数量就比“珠三角”多年积累得更多。

根据2019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的数据,广东共有5家企业进入百强榜。这5家近年以新注册分类获批的化学药基本上都是仿制药。丽珠的注射用艾普拉唑钠以旧2类在2017年获批,是广东头部制药企业为数不多的改良创新药获批。2020年有2个改良药获批,一个是南京圣和药业的左奥硝唑片,另一个是山东齐鲁的孟鲁司特钠口溶膜。

3.产业协同效应PK  

“珠三角”只有广东一个省在战斗;而江苏省和上海、浙江等省份紧密合作,已经形成产业协同效应。

浙江省的原料药出口经过多年积累,个别原料药产品已经在全球具备成本优势。

而广东省的企业大部分为国内流通起家,医药流通改革前靠政策红利生存状况很好,因而没有积极布局原料药的动力。另外,广东省附近的省份如福建也没有像浙江省那样发展原料药进出口的生意。

事实上,整个“珠三角”并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原料药基础。原料药的困境同样也体现在CRO机构,广东的CRO数量也没有“长三角”多。 

未来:“珠三角”蓄势待发

为了改变“珠三角”的现状,广东各地已经在开展政策扶持工作,相关政策以区(特别是工业园区)为主。

以广州为例。2021年3月,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对外发布《广州知识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简称“生物医药10条”),这是黄埔区继出台《加快生物医药发展实施意见》《促进高端生物制药产业发展办法》之后推出的又一生物医药领域扶持政策。

利好政策包括6个方面,将给广州的医药产业带来巨大的推动力。

高额固定资产投资:利好生物药、高精尖医械  

对全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的产业项目建设,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5亿元。以上项目方组织开展员工培训的,按照实际发生培训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0万元。

评价:这意味着对应的投资为15亿~50亿元。通常这么高的投资金额都是固定资产的大投资,这么高额的固定资产投资对标利好的必须是能够带来高利润价值的生物制品和高精尖的医疗器械行业。

引进全球行业龙头:跨国药企研发中心模式能否成功?

大力引进全球生命科学领域研发强、成长好、产出高、带动大的标杆项目,对世界500强、全球制药及医疗器械行业50强、经认定的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行业独角兽等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在区内设立的独立法人总部、研发中心,或新入驻的国际知名实验室,给予最高1500万元扶持。

评价:跨国药企的研发中心在“长三角”也没有成功模式,在“珠三角”能实现成功吗?

资助创新药项目:进入临床阶段创新药或入驻广州

对在本区取得国家药监局药物临床批件且进行产业化的创新药或改良型新药,在国内临床试验研发费用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根据其研发进度,分阶段最高按实际投入临床研发费用的40%给予资助: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经认定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亿元。对获得新药证书或注册批件的,每个最高补贴1000万元。

评价:预计会推动深圳、东莞以及“长三角”以外的研发机构的一些创新药项目完成临床前的团队入驻广州。

支持引进CRO龙头:CRO将在广州开分店

加快培育引进龙头型合同研发服务机构(CRO),对在本区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实际租金的9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且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按照建设期研发投入经费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5000万元。对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合同研发服务机构(CRO),向非关联且无投资关系的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提供服务的,最高按照实际提供服务金额的5%给予资助,单个机构每年最高1000万元。

评价:预计会吸引CRO企业来广州开分店。

资助MAH委托生产:广州生产基地成本优势?

对药品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通过委托生产其所持有产品的,经认定,按该品种实际交易合同金额的5%给予资助,最高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鼓励CDMO/CMO龙头企业积极承担药品生产,对承接药品生产的,按实际投入费用的20%予以资助,每个品种最高1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00万元。

评价:广州的生产基地可选择的不多,产能也有限,从集采等角度来说,广州不一定具备成本优势。

以母基金吸引投资:广州金融发展对标深圳?

发挥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引导作用,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方式,形成总规模100亿元的资金,重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领域知名PE、VC机构给予最高2000万元扶持。以上机构投资本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2年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扶持,单个机构每年最高500万元。

评价:广州的金融一直发展不起来,金融行业相对发达的是深圳。这项政策会否吸引基金来临值得观望,大部分基金更看重的是税收而不仅仅是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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