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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 带量采购的“应采尽采”

发布时间:2021-04-30 16:35:54作者:风轻来源:医药经济报

最近,医药圈内有些“慌”。根源在于,药品带量采购下一步要应采尽采,很多企业认为,自己的产品被集采了这么多年,终于也要步入带量采购的快车道。事实上,应采尽采并不是很多企业想的那样“只要是在医院销售的产品,全部要进行带量采购”。那么,事实是怎样的呢?

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下简称“2号文”)。2号文明确要求,按照“保基本、保临床”的原则,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对通过(含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纳入采购范围。符合条件的药品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即启动集中带量采购。积极探索“孤儿药”、短缺药的适宜采购方式,促进供应稳定。

这里的应采尽采,有两层含义,一是采购种类,二是采购条件。笔者具体分析如下:


用量大金额高药品优先


2号文非常清晰地用一个“小切口”的方式,对带量采购种类进行分类推进。其实,2号文强调的采购种类基础是“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药品。在此基础上,优先带量采购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这其中,基本涵盖了充分竞争的相关要求。因为只有超过一定金额与参与企业竞争度,才能真正形成以量换价的实际效果,对企业来说,以价换量的动力才会更加明显。

在采购完用量大、金额高的药品后,带量采购视野会聚焦于用量不大、金额不高但是属于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药品。这其实是一个排它性的选择范围。仍然有相当可观的医疗机构在用的临床可选择、可迭代的药品不会进入带量采购范围。也就是说,可用可不用、可换可不换的药品仍然会继续以直接挂网、医院议价的方式在医院找到生存点。

此类药品的空间无疑会被压缩。先是带量采购用药会保证优先使用,然后此类药品要想取得足够可观的量,仍然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如价格联动、学术影响等。某种程度上,带量采购药品会实现快速放量但价格快速下跌。没有进入带量采购的药品,有的药品待冲顶到一定峰值后,会进入带量采购的视野,而另一些本身市场存量就小、市场覆盖有限的普药只能另寻出路。

另外,一些采购金额高但属于地方严格控制的重点监控药品,仍然会被列入重点关注对象。此类药品短期来看会给一些带量采购的机会,但长期来看基本会严格控制价格与处方行为,直接被拿捏住“七寸”,生存空间甚至不如一些能“喝汤”的小普药。


充分竞争为采购条件


应采尽采之于国采,之于省采,满三家即自动触发集采开关,但不代表马上就采,更不像一些自媒体宣传所言的“品种大清单”那样简单粗暴。笔者理解,国家也好,地方也罢,相关组织方开展带量采购,都会细致考虑一些因素。首先,要对药品的成本和利润进行合理评估,以及充分的市场调研。既然是市场价格机制起主导作用,在给中标药企市场的同时,也要综合考虑中标药企的利润空间,保证其正常经营。

同时,更会考虑过评或视同过评产品是否已经上市,具有一定的市场覆盖。从医药行业整体治理的角度来说,还要考虑兄弟部门对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监管,从而真正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综合来看,根据“二八原则”,除了过评满三家、胰岛素、部分采购金额巨大的中成药会进入国家带量采购的视野外,具有一定临床必需价值且采购金额高能够实现充分竞争(2号文已经淡化充分竞争的概念,地方大概率会采用通用名或适应症合并)的药品,将进入地方带量采购的范围。而大部分的药品仍然无缘带量采购,将继续以价格联动、直接挂网、限价挂网、医院议价的方式,寻找自己的市场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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