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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或放开首诊 DTP业务增量在哪?

发布时间:2021-04-09 16:11:28作者:曾世新来源:医药经济报

在国家相关部门的鼓励下,“互联网+”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医疗、医药和医保支付环节。

互联网医疗的放开,对DTP药房的好处是实实在在的。目前,互联网医院可以对部分慢病病种进行线上续方,并可直接将电子处方流转到DTP等专业处方药房,为药店的处方获取、慢病患者的购药便捷提供了政策支持。在多地的执行政策中,越来越多肿瘤病种开始列入慢病病种中。

现在,互联网医疗有了进一步的好消息:互联网医疗或将放开首诊。

放开的尺度

哪些特定病种有望放开?  

国家卫健委规划司司长毛群安日前向媒体介绍,国家卫健委正在对互联网首诊服务进行研究,以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在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方面的积极作用。

目前,“互联网首诊”的焦点和难点在于——放开的尺度有多大?

解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厘清互联网医疗“首诊”和“复诊”如何界定。2018年9月《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三份文件发布,意味着互联网医疗政策的“靴子”落地。根据相关规定,“严禁首诊”是互联网医疗的“红线”。

不过,互联网医疗政策定锤落地至今已有三年,这个争议依然存在。比如,不同医生的“复诊”,算不算“复诊”?同一家医院不同医生的“复诊”,就能算是“复诊”吗?是否同一个医生的“复诊”才算是“复诊”?毛群安表示,对于怎么才算复诊,仍在研究中。

而对互联网首诊服务进行研究,则意味着“严禁首诊”这条红线的松动。那么,这条“红线”松动的尺度在哪?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

一是互联网医疗首诊将对一些特定病种放开。特别是远程体征采集可以取代面对面体征采集的病种,如心理疾病和皮肤科疾病等。正如原广东省卫生厅巡视员廖新波所指出的,“检查手段带来的局限,可通过现代科学手段实现突破,如中医的舌象、眼底镜可清晰传送至移动设备”,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互联网医疗首诊能够放开的特定病种将越来越多。

二是对互联网医疗首诊的医生资质有可能设置更高门槛。这是基于互联网首诊对医生疾病诊断和治疗水平的要求更高。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提出,对于互联网首诊,可用职业规范和医师执业证书公示进行约束,也可对互联网首诊的医生职称设门槛(如副主任医师以上)。

特药处方现状

五条路径各有利弊  

在DTP业务模式的关键成功因素中,有一个核心要素就是——特药处方的来源。

一般情况下,特药处方来源有以下五个路径:

一是“双通道”医保特药处方  医院特定的医生专家,根据患者病情及可享受的医保资质,为其开具特药纸质外配处方,患者凭处方到院外定点特药药店购药。

二是医生纸质自费特药处方  医院专家根据患者病情为患者开具医院没有采购而临床治疗又必须的自费特药处方,患者凭处方到院外寻药购药。

三是处方流转平台电子处方  医院有通过处方流转平台连接制定药店的,如广西梧州及甘肃模式,医生直接处方,然后处方通过共享平台流转到院外的指定药店,药店按电子处方给患者调剂销售特药。

四是互联网医院复诊续方  患者通过某些互联网医院与药店合作的端口,进行复诊续方,药店依据此电子处方为患者调剂并销售特药。

五是医生口头处方  医院专家依据药企代表提供的院外药店药品库存及销售信息,口头处方让患者到药店购药。

以上特药处方来源方式,利弊差异同时存在,对于DTP药房获取处方而言,都存在一定程度的挑战。

如“双通道”的特药处方,按医保规定需要接受医保经办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进入定点特药药店名单,数量有限,竞争异常激烈;处方流转平台的模式,同样需要通过一定形式的招投标才能准入“共享药店”,而且医保结算部分的回款一般周期较长。

DTP药房利好

三个增量

虽然互联网医疗放开首诊目前还没有一个定论,但是,对特定病种放开互联网医疗首诊是可以期待的。

1.“下沉服务”增量

互联网医疗放开首诊,意味着互联网医疗价值的进一步挖掘:部分优质医疗资源可通过互联网医疗平台的形式得以下沉而服务更多患者,部分基层患者可在疾病的初始阶段就通过线上获得部分专家的高水平诊断和治疗。

2.“互联网医院复诊续方”增量

互联网医疗放开首诊,强化了互联网医疗特药处方来源。之前的复诊续方模式,如能得到互联网首诊政策的加持,将进一步得以强化并逐步推广普及,也有利于获取更多特定病种患者康复治疗期的复诊续方。

3.“处方流转平台电子处方”增量

互联网医疗首诊的放开,意味着对部分特定疾病(如皮肤病中难治愈、易复发的银屑病等)可通过互联网医院首诊予以确诊并确定治疗用药方案。而药物的供应可通过电子处方流转到院外的DTP药房。

结语<<<

不管互联网医疗放开程度如何,作为DTP药房来讲,最基本的经营逻辑不会改变,那就是:以合规的形式,紧跟技术的发展,通过专业的手段或途径,为特定的患者提供高品质的药品服务和药学服务,从而获得价值认同。

技术是手段,为患者提供价值服务才是发展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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