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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442统一节奏

发布时间:2021-03-22 11:27:05作者:风轻来源:医药经济报

2021长三角药品采购联盟真的来了


近日,笔者获得一份《关于印发<2021年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明确提出:有计划逐步实现长三角基本医保三个目录统一。其中,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医保药品目录的工作要求,在长三角推广实行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提及,要加强长三角药品、耗材招采联动;探索推进长三角药品、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加强招采、价格、支付联动。

三年出清省增医保目录

去年底至今,关于长三角药品采购联盟众说纷纭。2020年12月8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座谈会,除了明确90个国采品规,还计划于2021年建立长三角药品采购联盟,组织开展区域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根据2019年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规划范围正式定为苏浙皖沪三省一市全部区域。有所区别的是,去年相关消息是由上海组织开展部分区域带量采购,但根据此份通知文件,则是由安徽省医保局牵头此项工作。

在统一医保目录方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地方增补的目录按442原则在三年内消化完成,分别按各省增补数量的40%、40%、20%进行。

消化过程中,各省应优先将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药品调整出支付范围。依据2020年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医保发〔2020〕53号)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要加快原自行增补品种的消化工作,按要求清理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品种,推进用药范围的基本统一。

长三角医保调整速度加快

医保目录统一方面,长三角“三省一市”的要求大致相当。其中,安徽省下发政策较早且制定的规则较细。

笔者理解,既然是2021年的“三省一市”医保一体化工作要点,尤其是医保目录442节奏推进这么大的事情,理论上应该会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节点。但翻遍整个文件,关于统一医保药品目录的事情,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

根据文件要求,医保目录调整要分两步走,一是调研工作,二是推广实行。笔者揣测,这有两种可能,一是2021年必须完成医保目录统一,那么长三角将提前一年率先在全国完成原有的省增医保目录“出清”工作。二是开始“推广实行“,今年只是一个起点,真正的目录统一再晚,根据国家要求明年也要完成。

无论如何,“三省一市”的原有省增医保目录调整速度势必会加快。尤其是上海市,如何保持长三角医保目录统一的节奏感,格外令人瞩目。

为什么由安徽牵头

关于长三角带量采购联盟,“三省一市”各有特点。

安徽属于国内老牌医改省份,当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双信封”的创始鼻祖,率先在国内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招标采购,也是第一个在国内开展省级入围、片区采购(在县标、“1118标”基础上开展“16+1”)。而且近两年,安徽的抗癌药专项采购成绩格外亮眼。虽然医药市场容量有限,但该省在业内的集采品牌仍然虎威犹存。

上海则是凭借优质的采购平台在国家四批五轮带量采购中斩获颇多,其稳定的集采运行经验值得肯定。

浙江自从2015年电梯式降价后,各医改城市各自开花,其擅长的医保支付价格年年联动,但就省级大规模集采来看,并没有太大动作。

江苏则是去年正式推进阳光挂网新政,并且推出一批带量采购品种,整体节奏属于稳定型。

由此来看,“三省一市”由安徽牵头,再合适不过。

集采品种兼顾共性

2021年,各省压力颇大。上有500个品种的上限,下有50个品种的底线,今年势必拿出一个态度。关键是什么时候开始招?初步计划日程如何?各省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有的省比较聪明,2019年连续每年启动一批带量采购,截至今年,品种压力不大。有的省则属于借船出海型,捆绑在相关省际联盟的战车上。而长三角需要把握好的问题是,“三省一市”用药体量不均衡,在带量采购的品种制定上还是需要兼顾共性的特点,在采购量方面要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像江苏属于外企、国企众多的省份,上海属于经济首屈一指的黄金市场,浙江的容量与市场同样值得高度重视。

可以预见,2021年将是行业艰难转型的关键一年,在带量采购和医保目录442规范的影响下,更多企业将会主动或被动发生变化。既然带量采购已经箭在弦上,既然统一医保目录已成大势,医药人只能认清形势,重新校对心态和定位,迎接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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