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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药监“组合拳” 药品案件质量数量双提升

发布时间:2021-03-10 09:09:45作者:孙斌园来源:医药经济报

安徽省药品监管稽查执法部门近年始终保持打击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出重拳、查大案、捣窝点、斩链条、保安全”,树立稽查打假“全省一盘棋”思想,促进案件数量和质量双提升,该局2020年实现案件数量正增长。

建设“绿色通道”

为提高药品涉刑案件的检验检测效率,促进药监部门与公安机关形成打击药品犯罪的合力,安徽省药监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药品涉刑案件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为快速、有效打击药械化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假劣防护用品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完善行刑衔接

为进一步健全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部门之间密切协作,安徽省药监局与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药安办联合制定了《安徽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则》,确定了与司法机关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涉案物品处置、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

畅通案件移送

安徽省药监局与公安厅、省检察院密切联系,多次开展走访、座谈,相互交流信息,沟通案件。截至2020年10月底,安徽省药品监管部门共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5件。

强化能力提升

在把培训课堂搬到一线、送培训下基层、由稽查办案骨干现场教学的基础上,又连续举办两期全省药品稽查人员能力培训班,对近400人进行规模教学。本着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实战的“三贴近”原则设置课程。

指导基层办案

针对机构改革后许多基层稽查办案人员不熟悉药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现状,安徽省药监局采取当面听取案件汇报、会商、现场督导和及时回复(函)等形式,指导市县药品案件查办工作,先后对涉及案件产品定性、法律适用、处罚依据、查封扣押等内容进行指导,还派员赴蚌埠、阜阳、亳州、安庆等地市现场督导。

坚持督查督办

在召开全省药品案件会商会的基础上,对一些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案件,实地督查部分市县局案件信息并及时录入《药品监督管理统计信息系统》和《安徽省药品综合监管平台》。

表彰激励鼓劲

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提高稽查执法办案的积极性,安徽省药监局先后对滁州市市场局查处卢某某等销售假冒“飘安”医用口罩案,宿松县市场局查处唐某某、邓某某无证经营药品、未经注册医疗器械案等典型案件查办单位和人员进行了通报表扬。

截至2020年11月,安徽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查处违法案件2834件,其中药品案件1523件、医疗器械案件934件、化妆品案件377件。与上年同期2732件相比,增长了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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