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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跨省结算 全民大健康时代来临

发布时间:2021-02-20 17:18:47作者:特约撰稿 程兆锯来源:医药经济报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信息,2月1日起,全国27个省(区、市)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门诊是患者就医需求和健康管理需求的起点,随着国内人口流动常态化,就医需求、健康管理需求会因门诊结算模式出现区域增减等变化,对就医行为、医药企业、医疗机构、消费者健康管理渠道选择产生深刻影响,政策多元效应逐步显现。

宏观效应持续

促进基本药物目录、医保目录融合统一。医保目录制定的原则和机制将对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发挥引领作用,对自费药、非医保药产生较大影响。

医保支付价在门诊诊疗中发挥“中枢神经”作用。指引医疗机构门诊用药、消费者(患者、健康管理需求者等)选药,也成为药企投标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加快全民大健康时代来临,扩大门诊需求市场。国内人口流动模式由年轻人为主渐变为老年人随年轻人迁徙。老年人门诊需求大,关注健康意识强,自身健康管理需求门诊量将会增加;老年人带动年轻人关注自身健康,也促进年轻人健康管理门诊需求量的增加;亚健康门诊需求激活,会形成新的市场。全民大建康时代到来,将对药品研发及生产、医疗机构的深度发展等产生影响。

就医地与参保地有关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规定变化或统一进程将成为持续关注的热点。“两地”(就医地、参保地)医疗水平差异也成为两地竞争、发展的源动力。

医保支付区域分割的弊端有所减少。宏观上,国家年度医保费用总额不变(或小幅变动),将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有效益的医疗机构门诊量将随着就医者有效选择不断增加,公民健康保障(方便就医、积极就医,减少或推迟慢病发生)会更充分。

消费者异地就医消费支付模式由“垫付-报销”到直接医保结算支付。在参保地、就医地灵活就医,有病及时看,门诊治病与健康干预并重。

与政策同频共振

门诊费跨省直接结算模式让参保地、就医地医疗机构形成良性竞争态势,这是机遇也是挑战。两地医疗机构通过诊疗水平、环境软件和硬件提升,成为定点医疗单位,实现更好的单位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个过程将催生出更高境界的诊疗观念和诊疗水平。在可预期的未来,流动人口健康管理门诊需求量增加,这是医疗机构将面临的挑战之一。

针对门诊费跨省结算,药企需开展以下工作:1.药品申报进入医保目录,这需要广泛的门诊需要量的支持;2.选择药品研发课题时,对于自费药研发项目的确认持更谨慎的态度,突出排他性和不可替代性;3.重视和加强门诊学术推广;4.推进现有产品进入基药目录、通过一致性评价等工作,从药品技术指标拓展药品用途、用药途径等,给“老产品”赋予新功效;5.在流行病学、预防医学、健康管理、中医保健等大格局理念下,思考药企发展的市场战略和布局,体现在门诊信息的收集处理、投标策略、报价定位等。

门诊费跨省结算涉及的就医者、医疗机构、药企等各方相互影响。门诊用药品规、数量等数据为下一步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目录的拟订,形成更有代表性、覆盖性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提供了客观有效的依据。医疗机构通过全面发展,抓住成为定点医疗单位的机遇。药企在产品结构、新品研发、市场布局等环节做好功课,实现与政策环节的对接,方能生生不息。

攸关各方宜积极思考,与政策同频共振,在国家药品带量集中采购的引领下,为患者提供就医方便,为消费者健康管理需求提供保障,推进全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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