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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上市企业“三关注”

发布时间:2020-12-24 11:53:24作者:国药中金医疗基金投资经理 滕杰来源:医药经济报

退市制度完善


上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征求意见稿。相关文件将在明确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衔接注册制试点、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健全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合理配置市场资源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对于生物医药企业来说,尤其是在科创板上市的生物医药企业,以下三点值得特别关注。

1.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

根据退市规定,科创板上市企业出现“最近一年扣非之前或之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等情况,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上市企业自上市之日起第4个完整会计年度开始适用上述条款。这意味着生物医药科创板上市企业需要在一定时期内实现收入或者实现盈利,积极改善财务表现,否则将面临退市的风险。

2.着重丰富研发管线

对于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上市企业来说,其主要业务、产品或者所依赖的基础技术研发失败或被禁止使用,且公司无其他业务或产品符合第五套上市标准,也将被实施上市风险警示。这对于企业研发管线的丰富度提出了较高要求,仅依靠单一品种、单一技术的企业面临较大的退市风险。

3.企业产品质量  

根据退市规定,除了原有的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以外,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对于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将受到交易所要求强制退市处理。这意味着企业应更加注重自身产品的质量管理,避免产品质量存在缺陷,进而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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