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23 15:27:02作者:本报记者 张蓝飞来源:医药经济报
徐伟:互联网医疗医保支付已具备基础条件
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多领域技术与医疗领域跨界融合,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快速渗透到包括预防、诊断、治疗等在内的医疗各环节。
在广州举行的2020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暨米房会年会上,中国药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徐伟表示,“三医联动”改革对于医院和医生都具有非常强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传导到产业就会引发巨大变革,互联网医疗也将在“三医联动”过程中迎来更多新突破。
线上线下一体化
2018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文件将“互联网+”医疗服务分为远程医疗、互联网诊疗活动、互联网医院三类;明确了互联网医院性质及与实体医疗机构的关系,制定了互联网医院和诊疗活动的准入程序和监管要求,明确了互联网医院的法律责任关系。
徐伟介绍,关于互联网诊疗,按照监管规定要求,医疗机构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只能针对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在这个模式中最核心的部分正是产业非常关注的处方流转。
2019年11月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自愿“签约”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互联网+”医保支付将采取线上、线下一致的报销政策。
徐伟分析指出,院内院外、线上线下的处方流转,在监管层面必须严格遵循“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原则;此外,处方流转平台的几大核心组成部分必须有卫生部门,没有卫生部门就没有处方来源,同时还必须有监管部门和医保支付等多部门参与。
不过,此前业内有观点认为,互联网医疗并没有真正触及到医疗体制改革中的关键。徐伟对此表示认同,他表示,卫生资源的配置总量的扩张,尤其是优质资源配置和结构性调整,才是医疗体制改革的关键。“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减少住院病人数量,加强疾病预防等手段都可以节约医保基金投入,互联网医疗和实体医疗在很多研究报告中还没有体现出足够明显的统计学差异。”
医保制度趋于完善
行业普遍预期,中国医药市场未来将分成截然不同的两类市场:一类市场是医保用药市场,接受医保谈判、带量采购的条件来换取固定渠道和稳定销量,呈现出低毛利、低费用的利润结构;另一类市场是非医保用药市场,以零售药店为主流,呈现出高毛利、高费用的利润结构。
不难看出,互联网医疗的医保支付机会直接决定线上医保用药市场的发展走向。?荩(下转4版
正因如此,对于互联网医疗而言,医保应当怎样支付首先取决于是否具备医保要求的具体条件。
事实上,医保若要给付一笔费用,首先就要对支付的对象进行评估,比如参保人的医保资质,医疗机构和医生是否具备医保定点资质,零售药店是否为医保定点药店。遵循“线上线下监管一致”的原则,探讨互联网医疗是否能够获得医保报销支付,背后的核心规则和运行逻辑也是基本一致的。
“一个南京的参保患者通过互联网医疗平台在上海的医院就诊,是否可以报销取决于异地就医的医保支付政策。而随着全国医保的异地就医政策不断完善,以及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实践落地,互联网医疗的医保支付具备了基础条件。”徐伟在发言中指出,在省级统筹尚未完全实现的情况下,目前的互联网医疗全面实现医保支付仍然存在掣肘;未来医保支付政策将持续改进和完善,诸如跨医保统筹地区的互联网医疗医保支付制度,以及不同参保类型的职工、居民和门诊、住院医保结算制度优化。互联网医疗值得行业期待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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