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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型互联网医院 实现医保支付三大难点

发布时间:2020-12-23 14:42:19来源:医药经济报

对于互联网诊疗以及共享型互联网医院(具体指互联网企业发起的互联网医院和由省市卫健部门牵头开发的区域性互联网医院平台),在医保支付方面,不管是试点性政策,还是区域尝试性举措,都较为缺乏。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三个难点上。这与共享型互联网医院的类型与特点,以及医保本身筹资及基金管理的属性相关。

一是互联网医院与各统筹区域医保系统的对接还难以实现。

目前全国的所有医保统筹区域,还是以其所辖区域实体医疗机构为主来对接医保支付系统,主要是考虑到医保管理的责任主体可追溯和监管。试想,一个互联网企业主导的互联网医院,其覆盖和服务的患者及区域遍布全国,单个医保统筹机构很难去对其进行评估、管理和监管,对其提供的医疗服务或药品服务同样也会很难进行审核及监控。从稳妥管理基金的角度出发,目前的技术很难在这点上予以突破。

再看医保经办机构与线下实体医疗机构的对接现状或流程,是需要评估、审核、签署合作协议、日常监控审核、年度或季度要审计、出现问题要核实追责或惩罚的,这些动作都需要落实到实体法人单位上。简单说,就是要找到承诺和承担院内医保支付合理、合规、合法性的重要协助实体,或责任承担主体。

二是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的资质难以验证确定,但未来各地放开“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实现医保实名实人认证,有望促进互联网医院医保支付,尤其可以促进共享型互联网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支付问题解决。

目前在部分区域已经开始推行“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每个人拥有全国唯一的医保码,对于参保人员的身份识别及医保待遇资质验证(即参保人员是参加的哪个统筹区的哪种类型的医保)从技术逻辑上来讲是可以打通的。但是目前,由于全国存在322个医保统筹区,各区的筹资水平和待遇水平存在差异,相互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及异地结算的系统贯通还未实现。

三是互联网医院尤其是共享型互联网医院以及其平台上注册的医生,很难具备具体的医保统筹区的医保地域属性,医保管理部门监管难度较大,因此,实现线上线下医保政策对接及公平支付有一定的难度。突破这个瓶颈,还需要政府层面在行政数字化方面做更多的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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