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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动态调整进行时 中成药放量机会多大?有哪些局限?

发布时间:2020-12-17 16:44:11作者:和贤来源:医药经济报

医保目录动态调整进行时

中成药放量机会多大?有哪些局限?


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工作分为5个阶段,截至目前,已完成准备阶段、申报阶段、专家评审阶段,按方案进度,11月、12月将完成谈判和竞价、公布结果。此前国家医保局公示《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中,目录外西药有551个、中成药有177个。

这其中,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药品目录外的药品,可以纳入2020年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例如,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西药154个、中成药17个);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最新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但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除外(西药338个、中成药155个)等。

本文围绕2020年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思路,探讨中成药在医保药品市场放量的机会与局限。


中成药进医保目录原动力


从研发情况来看,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新批准上市的中成药仅17个,动力并不明显;从生产来看,中成药目前尚未被纳入国家药品带量采购,但在地方集采试点中已有探索;从准入来看,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医保药品目录的中成药不少于155个,动力比较强劲;从使用来看,受化药集采临床放量竞争、西医开具中成药处方权受限等影响,中成药在院端的使用有一定的受限。

众所周知,基药目录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比例要求最高,这反而可能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受限、功能发挥不全。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的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中,仅有11个基药药品。中成药在各级医院的销售、使用面临相似境况。一方面,综合医院的中医药科室、中药房建设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环境;另一方面,患者群众对中成药在“抱有成见”与“喜闻乐见”中摇摆,这是最大的不确定影响因素。


目录内中成药有待政策支持


目前,行业有一种担忧:药品进入基药目录,含金量下降,市场前景不明朗。其实,伴随医保改革,目录内的中成药要想充分发挥应有作用,也需要支付方式、支付标准的政策支持。

近日山东省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到2022年培育10家省级中医药特色专科医院,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中医药服务,到2022年政府办综合医院全设中医药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不低于85%。”并提出“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按规定将适宜的中医诊疗项目和经省药监局批准的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2020年年底前,按病种收付费的优势病种数量扩大到20种以上。在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内探索设立日间诊疗中心,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费用参照门诊慢性病或住院政策支付结算。”

与此同时,山东省医保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措施》,自2020年10月17日起施行。该政策通过20条具体措施,强化了原有医保政策对中医药的支持力度,又立足医保领域拓展了新的支持功能,同时通过部门联动进一步提升政策综合支持作用,被认为是山东有史以来覆盖面最广、系统性最强、支持力度最大的中医药医保政策文件。

目前,在国家倡导打击药品流通领域带金销售的长效机制作用下,中药生产企业的销售费用仍居高不下,逐步消化省级医保增补目录以后,中成药进国家医保目录更缺少通道。另一方面,那些已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中成药未经历带量采购,仍存在院端销售价格虚高的问题,没有临床使用上的放量基础,哪来带量采购的客观条件?降价需有量。

在笔者看来,如果没有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对中成药临床使用合理放量需求的满足,将中成药再纳入带量采购可能对行业发展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还可能导致中成药之间比价关系失衡的现实风险。因此,建议中成药带量采购与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结合。一旦有了医保支付方面的合理支持,中成药带量采购即势在必行。对此,行业应以合理放量为第一目标,兼顾合理竞价、定价。


目录外中成药受院端影响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广大医疗卫生机构对中成药的认可、接纳,必然对社会大众信任、使用中成药提供信誉支持。基于中成药的药品特点,中药生产企业研发费用占比相对较低是可以理解的,但销售费用金额及占比居高不下则是被市场诟病的主要因素。

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中成药产品TOP20中,11个品种销售额超过10亿元,连花清瘟胶囊、双黄连口服液、板蓝根颗粒均在列。感冒用药有4个产品上榜,补血用药有3个产品上榜,肠道用药、止咳祛痰平喘用药均有2个产品上榜。相比之下,中成药在零售药店的竞价、定价不直接受医保谈判、议价、带量采购机制的影响,尚有利润加成、传统营销的加持。同时,实体药店受到院端及医药电商的产品、价格竞争。在大健康时代,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应充实药店合作。

在分级诊疗方面,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较高等级医院,中医处方或含中成药的处方应该一路贯通、均被认可;第二,在实体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互联网医院时,应重视处方外流、经零售药店配送、医保支付这一可选通路,用以提高效率。

总的来说,振兴中医药、发扬中成药,不止有医保政策、医疗部门的努力,可以创新发挥医保与零售药店的直接合作效果,可以重视发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向零售药店的中成药处方外流,还可以以国技出海,发挥我国中医药独有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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