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17 16:12:29作者:郑佩来源:医药经济报
中成药纳入集采 营销转型迫在眉睫
11月30日,国家医保局就政协代表提出的关于中成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纳入集中带量采购、加大二级以上医院的医保目录中成药使用比例、增加基本药物目录的中成药比例等问题进行了回复。
优先纳入高额独家品种
中成药带量采购方案正在逐步形成,推动中成药带量采购,喜炎平、痰热清、血栓通等中药销售TOP30独家品种将优先试点集采。国家医保局在答复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时指出,将指导和推进地方针对中成药等药品开展药品集采探索,已经在青海省、浙江金华、河南濮阳等地,针对部分需求大、金额高的中成药品种进行集采试点,取得了显著降价成效。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继续指导地方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销售金额高的独家中成药品种优先纳入集采目录。结合青海试点中对喜炎平、痰热清、血栓通等中药注射剂采取的“不带量限价挂网”方案,业界分析,中成药带量采购方案将有别于化药,不但产品价格将大幅降低,而且市场未必会扩大。这也意味着,不能证明安全有效性的中成药市场将急剧萎缩。
【点评】
1.中成药集采延续地方试点。中成药在医疗机构开展集采活动成为大概率事件,但是立即纳入全国性集采的条件还不成熟,以地方试点地区集采为主。
2.医保控费从中成药开始。近期很多医院停止中成药采购或者把一些中成药踢出医院用药,可能出于两个原因:一是年底医保控费,很多医院除了基本药物暂时停止处方其他药物;二是和医保支付DIP改革有关,不能证明安全有效性的中成药很难进组。
3.中成药在等级医疗机构的用量可能会大幅下降。这是对以前西医限制处方中成药的升级版。以前是“一刀切”,直接限制医生处方,现在是讲道理,不是医院不用,而是不能证明安全有效,医保DIP支付不认可,医院没法用。
中成药集采大概率“不带量”
12月31日,《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将执行。作为《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法》的配套文件,国家药监局对中成药进行了更详细的分类,并提出了技术要求,确定了同名同方、独家品种等分类,实际上是给带量采购划出了“赛道”。?荩(下转4版
国家医保局在回复中提到,对于医疗机构使用中成药情况,医保部门也不会做出硬性的要求。这意味着,价格必须降,但是“量”不保证,是否使用的选择权交到了医院手里。采多少、用多少,得看医院“自身诊疗需要”。
【点评】
1.中成药集采淡化独家,按主要处方组成成分分类。化药参与国家集采的标准是超过三家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就纳入国家集采门槛,并且在部分省级集采中按照质量层次分组。中成药没有办法做一致性评价,并且独家品种很多,怎么纳入集采?地方中成药集采试点地区给出了答案:中成药同名异方按处方组成分,同方异名划为同一类别。
2.中成药集采不一定带量,千亿元市场堪忧。如果不带量只降价,就会让本就在等级医院不受待见的中成药销量压力山大。随着越来越多的品种纳入集采,代理商选品种的空间越来越小。
配备使用不宜强制性约束
今年“两会”的《关于落实中成药扶持政策的提案》,提出了“要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中成药使用比例不低于40%”。国家医保局表示,不管是国家基本药物,还是医保目录药品,均包括了一定比例的中成药,不宜对中成药在医疗机构的配备使用政策进行强制性约束,一刀切要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机构的中成药使用比例不低于40%。
【点评】
1.不约束中成药使用比例,利空中成药在医疗机构销售。从国家发文来看,对于某些药品在医疗机构的配备使用政策进行强制性约束,目前只有国家基本药物有986使用占比考核,这个考核也是针对整个基药目录,而不是按中药、化药、生物药的分类。医疗机构用药,用哪些药,用多少,应该以医生意见为主,不能做强制性干涉,毕竟关系到临床使用。
2.中成药企业提前考虑销售转型,布局市场。集采后伴随价格下跌,营销操作空间下降。目前,从地方开始的集采,已经为中成药临床销售为主的企业提供了政策缓冲的时间和市场调整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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