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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药目录走向何方

发布时间:2020-12-09 16:13:17作者:风轻来源:医药经济报

最近,坊间关于基药目录调整的消息众说纷纭:有关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重点内容是预判明年基药调整重点考虑方向,聚焦传染病方面用药、慢病以及癌症、肿瘤转慢病用药、常见疾病用药,同时以疾病为主导方向,主要看产品价值、临床终点指标的改善,以“能治愈”为标准。

基药目录管理建议

此次会上,相关与会企业代表对基药目录管理办法提出部分建议如下:

1.基药目录扩容数量希望能够达到90%、80%、60%医院配备比例要求。按照目前全国每家三甲医院在用药平均1500个品种计算,基药数量900个才能满足政策要求。

2.为避免企业利用独家规格进基药目录谋福利的廉政风险,建议放开基药目录规格限制,按照给药途径剂型进行管理,像注射剂水针、粉针和脂微球等就不再区分,视同纳入。

3.建议与国家医保局、财政局协商,纳入基药目录产品直接进入医保目录或医保谈判目录,纳入医保目录后是甲类,报销比例高于乙类或100%报销,以体现基药的价值。

4.希望基药目录遴选评审与药物综合评价证据相结合,优先考虑有研究院校、国家一级协会和基金会、三甲医院等机构提供药物综合评价优效证据的药物。这样才能调动社会力量全面快速有效地推进临床综合评价工作开展。

5.调整周期的建议:3年一大调整。不允许企业申报,新老药物都进行遴选纳入和调出的专家评审,根据全国医院用药数据优先考虑使用年金额大于10亿元品种、副主委以上临床专家推荐品种、各省卫健委推荐、一级学会推荐的品种形成备选库,经过数轮专家评审形成最终目录;每年动态调整:允许企业对一类新药进行增补申报制,专家评审讨论纳入。连续三次申报未纳入的药品,如果没有适应症治疗领域等重大改变的,不再允许申报。

6.多增补一些中成药,使中、西药比例平衡。

提高遴选科学性

根据国家卫健委药政司2020年工作要点,今年要优化目录遴选调整程序,适时启动目录调整工作。今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实施,在“药品供应保障”提到: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根据药品临床实践、药品标准变化、药品新上市情况,对基本药物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而现行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是在2009年原卫生部等9部门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卫药政发〔2009〕79号》)的基础上修订,目前来看,随着形势变化,现行管理办法调整属于正常。一是根据有关政策文件,部队医院已经划归地方,原有的军区招标(含全军、地方军区)由地方接手,那么,现行的管理办法中对部队医院的要求势必要调整。另外,在现行的基药退出机制方面,预计将参考医保目录调整的相关要求,将药物经济学等相关因素参考在内,基药进出机制更加严谨。

不难看出,新一版国家基药对药物的可及性、安全性、有效性的权衡比较超过以往,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将成为新版基本药物制定的重要依据,品种遴选的科学性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基层用药放开

回顾国家基药走过的道路,307基药目录在2009年颁布,之后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520目录)2013年3月公布,时间间隔4年之久。目前执行的685目录则是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9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到:以省(区、市)为单位增补非目录药品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初期的阶段性措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本适应基层用药需求,不鼓励进行新的增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可从医保(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满足患者用药需求,落实“零差率”销售。

2017年,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要求的通知》,大胆颠覆了医改以来一直不遗余力推行多年的“基本药物制度”。这份文件的出台,是2014年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背景下,尤其是各省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非基药的环境下,在广东城乡医保合拢为一的大前提下,广东基层用药终于大放开,这是一件幸事。

基层常用药品目录的出现揭示了一个事实:多年来基层常用药品的范围早已超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1世纪的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已经位列中等偏上收入国家(世界银行的分组标准为人均GDP在4126~12735美元,中国2015年人均GDP已达7900美元左右),必然产生多元化的医疗需求,而人口老龄化亦促成了医疗需求的增长。

新版基药目录猜想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大部制改革方案出炉。根据方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在这样的背景下,2018年新版国家基药目录(685)正式公布。这意味着,中国仍将维持基本药物目录、基本医保目录的“双目录”局面。国家医保局被要求“接棒”基本药物目录的医保支付衔接工作。

现行的国家基药目录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其中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含民族药),在用药结构方面,突出常见病、慢性病以及负担重、危害大疾病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基本用药需求,注重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新增品种包括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用药22种等。总体来看,儿童用药和治疗重大疾病的药品仍然有较大几率跻身2021新版基药目录。

目前,986基药已经在相关省份逐渐落实,一些原来的省增基药被逐步清退出市场,严格要求的国基配备使用要求逐渐在从上到下的医疗机构落地生根。如果相关消息属实,预计有关方面会加快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的修订,力促早日诞生新版国家基药,同时高度重视基药目录的带量采购,如目前河北、广东深圳等地开展的带量采购,力争早日通过保基本的基药品种率先实现真实价格的挖掘工作,为医保支付标准的制订提供有力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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