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4 14:33:40作者:鲁药监宣来源:医药经济报
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山东省药品监管局举办了“安全用药月”活动,今年的主题为“安全用药 战疫同行”。
活动重点
据了解,本期“安全用药月”活动的宣传重点有:
一是药监部门抗击新冠疫情,启动应急审批、开展检查检验、督导检查药械质量安全,保证疫情防控一线药械物资需求及质量安全,坚守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是集中宣传药品监管法规制度,使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为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法治水平奠定基础。针对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五年来,药监部门落实监管职能、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的举措和成效,增进公众对我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三是发挥药师、药学专家及相关专业团体的作用,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使用知识,对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安全用药进行解读和科普,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切实发挥药师的药学服务作用。
形式多样
山东省药监局在“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中,采取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
在主题活动环节,设置权威发布、战疫同行、科普解读、共治共享等,宣传科普知识,讲述抗疫故事,推动安全用药共治共享。
在“安全用药 战疫同行”系列宣传环节,集中宣传药监部门在抗击新冠疫情过程中启动应急审批、开展检查检验、督导检查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保证疫情防控一线药械物资需求及质量安全的药监故事、药监身影。
活动期间,还举行了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向公众传递合理用药和疫苗相关常识,积极传播法律知识。通过山东省局官网、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平台宣传,发动广大公众参与,提升药品安全认知。
“安全用药 在您身边”进社区活动中,邀请行业专家,现场就药品法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等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宣传,与市民近距离互动,借助山东省局官网、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平台,让更多的公众参与了解用药知识。
“安全用药 守护健康”系列短视频展播,围绕抗疫工作先进事迹、药品监管亮点工作、药械化科普知识等主题,挖掘公众喜闻乐见的内容,拍摄制作短视频,在官方微信、齐鲁网、大众网等媒体播出,以微纪录片形式集中展现山东省药品监管形象,提升公众药品安全认知。
“医药会客厅”药械化科普专家访谈,邀请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领域专家做客大众网《医药会客厅》栏目,讲解公众生活中的药品安全知识误区和盲点。
“小齐小鲁说药安”系列图文动漫推广,借助山东省局“小鲁”“小安”药品安全动漫人物,采用科普图文、动漫视频的形式,向公众普及用药安全知识。
药品安全好新闻评选活动,通过好新闻评选,调动媒体记者的积极性,积极宣传药品安全工作,传播药品安全正能量。
通过情景广播剧“老鲁家的幸福生活”广播剧展播,在官方微信、山东广播电台等推送,展现当下公众对健康时尚生活方式的追求意愿,普及药品安全知识、公众用药注意事项等,教育公众正确辨别虚假宣传、非法会销等现象,提升公众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的认知。
“品质鲁药”品牌宣传活动中,在电脑端和新闻客户端开设“品质鲁药”专题网页,设置监管动态、药安科普、法律法规等栏目,集中展现山东省药品监管工作亮点和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提升“品质鲁药”品牌影响力。
“药品安全伴您行”公益广告宣传,采用户外宣传的形式,重点依托公交站牌、宣传栏、电子屏、车载广告等,宣传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抗疫先进事迹、科普知识等。以安全用药、战疫同行等为主题,拍摄制作公益广告,在省级电视台播出。
公众开放日活动中,邀请社会公众代表、主流媒体记者走进山东省食药检院、省器械检验中心,参观实验室,开展座谈交流,了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检验工作。
开展“优秀药师”评选,结合“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对药学科普大赛优秀作品进行展演,借助媒体扩大活动传播力、影响力,不断树立药师良好形象。
增强实效
山东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精心策划开展安全月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注意总结安全月活动的成效经验,及时汇总活动情况。
(鲁药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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