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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药监局为派出机构 药品核查分中心等授牌

发布时间:2020-08-04 16:16:04作者:杨成松来源:医药经济报

安徽药监局为派出机构

药品核查分中心等授牌


6月28日,安徽省药品监管局为新成立的9个派出分局、7个工作站、16个药品核查分中心授牌。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永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安徽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丽华主持会议。


药品安全第一道“大门”


2019年12月12日,安徽省委编办印发《关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设置等有关事项的批复》,在全省设置省药监局派出机构。派出机构职能主要聚焦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与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检查和处罚。

韩永生指出,派出分局作为省药监局的“前沿阵地”,是确保药品安全的第一道“大门”,是织牢药品安全监管网的重要力量,是把好药品安全源头关的重要基础,是提升药品监管能力的重要抓手。

吴丽华表示,这次省药监局派出机构设置及人员划转,将原来的市级药品监管的骨干力量又吸纳到药品监管中最关键的环节,实现了就近监管、靶向监管,有利于集中资源强化生产环节监管,把好药品安全源头关,防范和化解潜在的药品安全区域性重大风险。

 

五大特点


据安徽省药监局人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安徽省省级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派出机构设置科学化。统筹考虑监管任务量和监管幅度,按照“市+区域”相结合的派出机构设置方案,合理划分派出监管区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16个市设置派出分局9个,名称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至第九分局,分局设在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市(合肥、亳州、阜阳、宿州、蚌埠、六安、芜湖、宣城、安庆),其他7个市设置工作站。如此设置既突出重点监管,又实现监管全覆盖。

二是职能界定法定化。各分局承担派驻区域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的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日常检查和处罚等任务,推动派出机构职能与省级药品监管事权的有机衔接,省与市县监管任务联动,监管事权匹配。

三是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体系化。将现有的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更名为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加挂省药品核查中心牌子。赋予中心技术审评、现场核查检查、技术咨询、检查员日常管理、对各市分中心进行工作指导等职责。在各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加挂省局药品核查分中心牌子,赋予配合省药品核查中心开展药品核查职能,为药品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是人员编制核定标准化。按辖区监管对象数量提出人员编制核定标准,核定派出分局共75名人员编制,每个分局6至12名人员编制,调剂增加10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门用于加强省级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保障监管力量与履职需要相适应。

五是监管力量专业化。按照“人随编走”的原则,安徽省药监局派出机构监管人员主要从各市原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监管,且具备检查员资格的人员中择优划转,以保证监管队伍的高素质、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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