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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供应保障 还需哪些政策护航

发布时间:2020-06-10 14:32:11作者:孙建伟(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特聘专家)来源:医药经济报

“十三五”期间,我国在药品供应保障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通过实施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两票制”,有效压缩了药品流通行业医疗机构配送主渠道的中间环节,配送渠道向区域头部药品流通配送企业集中,降低了流通成本,进一步提升行业集中度和配送效率。

同时,实施分级诊疗,推动药品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4+N”药品国家集采、医保国谈机制等相关药品质量规制和价格市场化竞争机制,使得药品供应渠道向基层倾斜,向质优价廉趋势发展,并注重了对重大疾病用药的保障。

“十三五”经验总结

结合此次疫情防控进展,当前我国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现的制度优越性有目共睹。特别是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对药品质量监管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制,国家药品集采和医保新规不断完善,发挥了国家在药品质量和国民承受能力方面的保障能力。国家战略储备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应对应急物资需求,也发挥了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医院药品处方外配及互联网销售仍需更多规范。疫情期间,众多需要返诊的患者对处方药的及时需求井喷,而流通企业在医院疫情期间交付药品,如果出现医院拖欠造成行业资金链运营危机的情况就十分尴尬,因此,强化对医院拖欠资金违规行为的定义和法律规范显得十分紧迫。

此外,各地在执行国家防疫要求方面有所差异,造成区域之间的物资运输等联动环节有时缺乏一些协调机制。对此,建议在各区域同时启动应急响应特殊时期,对于如何使防疫物资总需求得到最合理的分配、减少相对安全区域过度防御,国家层面需要制定更多对各省市之间督导实施有效的协调机制。

“十四五”即将起航

“十四五”即将到来,在“十三五”即将收官之际,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建设?

作为医药流通行业资深从业人士,笔者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新医改政策,围绕药品质量疗效和价格加强监管,围绕医院破除“以药补医”经营机制,围绕分级诊疗和医保主导的三医联动机制,加快出台配套方案,保障药品供应,在深入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轨道上健康发展。

更具体而言,要确保我国药品流通渠道线下从医院主渠道向基层医疗和社会药店流动,处方药通过互联网+医疗平台线上流动,供应保障体系实现药品流通渠道资源向区域头部企业集中,继续提高市场集中度,提升行业整体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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