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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专利保护 应跟上发展脚步

发布时间:2020-06-03 16:48:06作者:廖海金来源:医药经济报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让中医药再次走上台前,而在中医药专利申请方面,我国的发展脚步略显缓慢。《世界专利数据库》统计资料显示,在世界中草药和植物药专利申请中,中国的中药专利申请仅占0.3%,日本已抢注了全球中成药7成以上的中药专利。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对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使得现有的中药知识产权制度很难为中药知识产权提供充分保护,许多中药专利被一些国家占为己有。

据了解,获得批准难、审批周期长、保护范围小是当前我国中药专利保护举步维艰的主要原因。比如,国内很多中药生产企业选择了中药品种保护等行政保护方式,较少选择申请专利。与中药品种保护相比,中药专利申请的审查周期较长。而且,中药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而中药品种保护的一级保护期限也可以达到20年甚至更长。

即使已申请专利,很可能面临侵权问题。中药大多是复方,在制成中成药后,即便采用最先进的仪器也很难分析出它的原始配方和生产工艺。实践中,就算权利人认为他人可能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由于很难拿他人产品的技术特征与自己专利的技术特征相比较,也就无法证明他人是否侵权。

再者,对企业而言,申请专利即意味着要公开自己的发明。尤其是中药配方,一旦组方公开就要冒很大的“被剽窃”风险,而现有的专利法对这种现象无法追究法律责任。

面对如此困境,研究制定既与国际惯例接轨,又突出国家利益保护的中药专利保护制度已迫在眉睫。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在传统医药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制定适合我国中药保护的专项法律法规,如《中药专利保护法》,作为我国专利法的补充。而且要同国际接轨,为我国的传统医药知识产权寻求国际依据,以专利的优势弥补中药品种保护的不足。

同时,企业自身也应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科研、经营策略和发展战略的高度,重视专利作为无形资产和竞争武器的重要性。

此外,可以建立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专职机构。比如,成立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会,调动国内外有识之士开展知识产权研究,协调和管理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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