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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非法倒卖药品 重在源头管控

发布时间:2020-05-25 16:29:13作者:廖海金来源:医药经济报

治理非法倒卖药品重在源头管控


从中老年人手中收购用医保卡购买的药品,加价卖给“下家”,“下家”再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售给药房和个人……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刘某杰提起公诉,至此,这条倒卖药品“黑色利益链”上共有6人先后被该院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近年来,在居住密集的小区门口,尤其是在医院附近,“高价收药”的“牛皮癣”广告随处可见。那么,是谁在收这些药?这些药收上去又会流到哪里?此前有媒体对此进行了曝光,药贩子收购了药品之后,将其倒卖给医药企业,这些药品又会重新流入正规的医院和药房。

其实,非法收购、倒卖药品问题由来已久。为什么回收药品有生存空间?它们要么应用广泛(如降糖药、降压药、风湿关节炎用药),要么价格较高。据笔者了解,被回收的药品主要来源于三个渠道:市民处理没吃完的药;有医保的人开出药后卖给药贩子套现;医药公司内部人员通过非法手段从药店弄出药来,便宜卖给药贩子获利。如今的药品回收市场中,95%的药品是借用“公费医疗”、“医保”套现而来的。

不难看出,利益的存在及利益链的形成是“二手药”存在的根本原因。

药品是特殊商品,其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有着严格规定,国家对其实行经营许可制度。回收药品再出售牟利被明令禁止。《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非法收购药品”。从事“二手药”回收的药贩子仅靠外观识别,很难避免假劣药品通过回收渠道流入市场。非正常途径回收来的药品,一旦用于临床治疗,疗效没有保证,还极易引发药品安全事故,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实践证明,仅靠摧枯拉朽般的“运动战”是不够的,关键要从源头上治理,建立“二手药”监管的长效机制。医保、卫生、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应共同行动,分别加强对医保运行、医院药品管理、药品流通及非法回收药品广告等方面的监管,从源头彻底铲除“二手药”生存的土壤。

一方面,通过报纸、电台、网络、电视、手机微信、设点咨询宣传等形式,加大对“二手药”危害性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药品正规回收的理解、支持和认知度;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废旧药品后期处理的相关规范化管理和深入农村、社区的常态化回收机制,从源头堵住“二手药”黑市。政府、医院和企业还应宣传普及医药知识,让群众了解正确使用药品的方法,合理储存药品,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针对一些不法分子重点回收的高价药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议药品生产企业对价格较高药品的包装盒设计进行修改,实现一次性使用,避免被不法分子重复利用。药品生产企业还可以为药品包装“瘦身”,以方便消费者按需、小剂量购药。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也可以尝试建立药品退货机制,以减少或杜绝回收药品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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