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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配送率和回款率低为哪般

发布时间:2020-05-11 10:20:13作者:夏文萱来源:医药经济报

最近,某省25种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扩围)配送和回款情况监测结果流出,令人大跌眼镜的是,25个集采品种总配送完成率只有57.48%,总回款完成率只有54.89%。有相关品规最低配送率只有25%,2019年12月20日-2020年2月20日两个月的时间里,回款率也有为0的情况出现。到底是什么情况导致采购品种配送率与回款率如此之低?这样的情况在其它省份是否存在?

如果出现品种配送率与回款率过低的情况,无外乎三种原因:商业配送原因、生产企业原因和医疗机构原因。简单来说,带量采购的逻辑是,医疗机构上报需求量,各地汇总,组织方开展带量采购工作时,以量换价,企业用低价换得高量,然后得到采购量、使用量、销售量、回款的及时保障。

然而现实是怎样呢?据有关企业反映,很多医疗机构在报量时,就不“严肃”,比如有的城市有很多医院的报量是1片,商业送货难道要拆开药盒送1片药?有的医院报量远远超出企业的供货量达五六倍以上。

至于医院回款率低的问题,由于资金沉淀等各种原因这一直不是新问题。为此,很多地方对保证回款出台了相关政策。比如辽宁,“4+7”品种要求配送单位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医疗机构的采购订单为准,须保证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配送到位,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急救药品必须按照临床需要及时送到,配送时间不应该超过4小时,节假日正常配送;一般药品应该在 24 小时内配送到位。上海则要求采购周期执行半年或采购量达到协议约定采购量50%后,工作机构向指定配送企业支付全部货款的45%;在签订《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购销三方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工作机构向指定配送企业支付全部货款的50%。

但有的地方也有例外。据某商业公司采购人员透露,有的省份并没有对回款做单独要求,没有要求医院提前打款,或者专款专用的政策,医院回款还是按照以前给的账期统一回款。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地区的报量本身就特别小,有的公立医院没有下发采购通知,医院自己使用政策也没有制定好,就慢慢来一直拖着。现在,商业都面临一个问题,厂家的药不能完全满足市场供应,有些品种只能隔一段时间厂家供应一部分,还需要进行分货。还有一种情况是,医院很重视,也报量了,但是药厂真的没货,特别是比较偏远的区域,也不是厂家的重点市场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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