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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智慧监管 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

发布时间:2020-05-09 10:42:53作者:粤药监来源:医药经济报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利用信息化手段发挥零售药店的前沿岗哨作用,精准筛查排查疫情线索,不断强化“智慧监管”,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部门联动

广东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全省所有零售药店包括网上药店,在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时,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精准排查“疫情线索”人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分秒必争

经过3日4夜的持续攻坚,完成了环境搭建、系统开发、数据互通、权限控制、联调测试、操作手册编制等工作,2月12日登记报告系统初步建成并在全省上线运行。

该系统实现了七大功能:一是全省药店零成本通过专属网页快速部署应用,兼容在线、离线,兼容电脑、手机等多渠道进行登记购买药品信息报送。二是系统可立即挖掘有价值的疫情线索,并自动推送疫情线索数据给省指挥部成员有关部门。三是具备对全省零售药店口罩库存量、日投放量、政府调拨投放信息进行登记报告和统计功能。四是支持线索排查、跟踪、督办功能。五是具备线索发展态势综合分析功能。六是支持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士证件类型,加大入境人员的筛查管理能力。七是可按区域、权限灵活分配数据权限,自动统计查询。

精准施策

一是加强信息登记制度落地。要求各地市局加强对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安排专人负责,每日通过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监管端进入登记管理系统查看本辖区信息登记总体情况。

二是分类指导报告疫情线索。先后派出督导检查组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开展督导巡查,重点检查企业经营疫情防控用药购销渠道、储存条件和销售记录是否合法合规,指导督促零售药店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三是精准管理实现线索反馈闭环。会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沟通协调“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上报的“疫情线索”人员信息处置与反馈机制。

四是加大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核实购买发烧、咳嗽药品的“疫情线索”人员登记的身份证和手机号码,对未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的零售药店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通报当地医保局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粤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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