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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采“蝴蝶效应”: 一线品类升级迭代

发布时间:2020-04-12 21:02:49作者:赵郑来源:医药经济报

3月18日,国家医保局以便函形式向全国各省直辖市以及新疆建设兵团医保局下发《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第二批国家资质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落地函》,标志着第二批集采将在4月如期在全国范围内落地执行。

虽然面临新冠肺炎这个不确定因素,但第二批集采还是会如期进行,部分省份已经下发了执行落地的细节性要求通知。中选的医药企业也在积极和配送公司交换首营资质、提前备货等,做好前期业务准备,确保按时按点将中选药品配送到目标医院,保障第二批国采品种顺利落地。

其实,国家集采涉及所有厂家,别以为公司品种不涉及集采,国家集采就和公司没关系。所谓“蝴蝶效应”,第一批、第二批集采涉及很多临床一线的仿制药品种,这些品种的厂家比较多,在院外零售渠道的销量也比较大。一旦纳入集采,价格大幅下降,将给品种生产厂家带来深远影响。


中选品种院内市场洗牌,未中选厂家医院市场丢失。

国家带量采购开标以后,中选厂家会快速将产品配送到目标医院,而原来在这些医院销售的厂家产品会很快被替代。剩下的30%左右的市场,未中选厂家也要把价格降到中选厂家价格以下,才能保住市场。没理由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价格低于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所以未中选厂家不但要把价格降低到中选厂家价格,还不能享受带量采购的保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个医院往往只选择一个厂家产品进行销售,所以剩下的30%市场也是未知数。


院外市场整个品种受到影响,零售市场不确定性增加。

从“4+7”和第一批集采执行过程来看,院内市场一旦开始执行集采价格,特别是口服药慢病品种,院外零售药店的压力就来了。年前就有很多连锁药房发出声明,严格执行国家集采品种价格,让利患者。这是零售终端为了保证客流量的无奈选择。同时,这也给未中选厂家一个机会。大部分地区的集采平台不对零售市场执行配送,未中选厂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品牌、基础销量等参考因素,决定是否降低价格,供给零售终端,确保院外市场销量。


未中选品牌和外企受影响较小,价格和销量可以维持。

未中选品牌厂家和外企的品种在医院和零售终端有多年销售史,形成了一大批基础用户。这些用户有很强的用药习惯,特别是一些价格适当的品种,个人自费基本能够承担。所以患者可能会选择自费购买多年服用的品牌产品,或者外企产品。这就是品牌力的体现。这些厂家可能在短期内维护原有价格体系和院外零售销售渠道政策,保持产品的正常销售,但因为失去医院临床的拉动,市场逐步萎缩不可避免。


受集采整体降价影响,整个品类的销售模式和渠道受影响。

这次降价的品种大部分是一线仿制药,以前中标价格较高,被当成新药,按照新药的销售模式在医院销售。降价后,仍然有临床拉动,但其价格体系不足以支撑整个新药销售的空间要求,比如没有空间做学术推广。这些品种就成了所谓的“新普药”品种,即有临床拉动的普药品种。在院外零售市场,这些品种可能从OTC控销推广转为商销或者商控模式,有利于普药流通型商业公司业务拓展,但是对零售终端来说,因为利润下滑,将会从高毛品种转为流量品种。


一线品种降维打击二线品种,促使整个品类升级迭代。

这些所谓的“新普药”品种一旦进入流通市场,以较低的价格优势、超高的性价比,对同类走普药流通渠道的二线品种形成巨大压力。从市场角度看,涉及到的厂家会更多。很多二线品种面临比较尴尬的市场局面,以前因为价格优惠形成的大量中低端消费的患者群体,可能因为一线品种降价、疗效好、副作用低等性价比因素,选择使用一线品种。这是一种变相的惠民,让老百姓用上好药,国家集采的另一个主要目标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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