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10 21:20:30作者:江闻来源:医药经济报
本报讯 近期,浙江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药品GSP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飞行检查的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对2020年度药品GSP飞行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浙江省局将全面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从2020年起,按照“三年全覆盖检查”的原则对该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开展药品GSP飞行检查。通过强化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的重点管理,加大持续合规性检查,督促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2020年,浙江省共安排飞行检查生产企业285家,其中省级飞行检查企业或涉药单位不少于30家,市级飞行检查企业不少于255家。省级飞行检查由浙江省药品认证检查中心具体实施,市级飞行检查由各市局组织安排。(江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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