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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药品阳光采购开标在即 或成各省效仿“蓝本”

发布时间:2020-04-10 19:53:10作者:本报记者 齐欣来源:医药经济报

3月10日,医药大省江苏省重磅发布《关于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江苏省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截至3月24日。

在业界看来,相比上一轮采购,江苏省新版药品阳光采购方案在规则及要求上均发生了较大改变,并符合当前招采“主旋律”,或成为今后各地效仿的招采“蓝本”。

药品分类更细致

纵观江苏省药品阳光采购方案,主要呈现了几大特点:首先,对药品采购重新进行了分类划分,主要分为8大类,分别为原省平台入围药品、原省平台未入围药品、国家谈判药品及其仿制药、创新药品、参比制剂和通过(含视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新批准注册的药品、国家定点生产药品和省级定点储备采购供应药品、短缺药品。

一位苏州制药企业负责人看过方案后表示:“对比当前其他地区的分类采购,江苏将药品分为8类,可谓是分类最多的省份。下一步,各省对药品采购进行重新分类可能会是一种大趋势,像天津也在今年初进行了新的分类采购。而且江苏方案也体现出将以阳光挂网议价采购为基础,聚焦重点品种开展带量采购,同时鼓励创新药加快落地临床的思路。”

国内知名招采政策研究专家耿鸿武告诉记者:“江苏重新对品类进行了划分,然后对不同的品类采用不同的招采方法,预计未来各省的分类调整也大概会是这几大类,并采取直接挂网、国家谈判、省级招标、医疗机构议价等采购方式。”

逐渐取低缩小价格差异

耿鸿武表示:“除了新的分类采购,江苏方案中比较特色之处也在于对药品价格提出了新的管理措施,一是鼓励医疗机构或医联体开展组团或拼单议价,将议价主导权交给医院。所以,医院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有的医院会组成医联体、医共体一起拼团采购,像用药量大的医院可能就自己直接议价采购。二是,江苏也效仿上海,对议价设置‘三色区域’。”

据了解,江苏省对议价设置的“三色区域”主要是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价格等进行动态监测,在挂网价(100%)和最低采购价(0)之间动态建立红、黄、蓝三色九段线(议定价格在0~60%区间部分标识为蓝色;议定价格在60%~90%区间部分标识为黄色;议定价格在90%~100%区间部分标识为红色),并按照“红色监控、黄色提醒、蓝色参考”的方式,重点对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议定价格进行标识、监控。

“通过对价格进行相关控制,促使医疗机构知道自己的采购价格是在哪个区域,并逐渐取低。

由于每个医联体、医院的用药数量不同,最后可能会形成各自不同的采购价格,但议价结果差异应该不会太大。”耿鸿武分析道。

医保支付标准将落地

根据3月5日国家发布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将以医保支付为基础,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推进构建区域性、全国性联盟采购机制,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对于这一思路,江苏也在新方案中落地践行。前述药企负责人指出:“随着医保介入药品采购的程度越来越高,江苏方案也算是全国首个省份进一步明确了医保支付价格与中标价格之间的关系。而且这种方式的医保支付动态调整和台湾的做法很像,台湾通过对医保支付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实现了药价的不断有序下调。” 

2020迎带量采购大年

此外,在全国鼓励各省推行带量采购趋势下,江苏也即将启动省级带量采购,优先考虑将基本药物、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高或单价高、原研药与仿制药价差大、竞争较充分等类型药品纳入带量采购范围。

“江苏省级带量采购可能会引发的药品价格降低值得业界关注。预计今后药品采购中,国家带量采购和省级带量采购将占‘大头’,剩余产品则留给医疗机构进行议价谈判采购,而这部分药品对整体降价影响的比例可能不会太大。”耿鸿武认为,新版医保目录调整以后,原来没在目录中的药品都要开展招采工作,所以今年各省招采工作肯定会蓬勃发展。整体来看,江苏方案比较中性,并且遵照国家指导思路推进,各省效仿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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