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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哪种业态 更具承接外流处方潜力

发布时间:2020-04-10 15:56:51作者:曾世新来源:医药经济报

不久前,有机构分析了当前药店的各种细分业态,按照其考虑的维度和逻辑,分类多达十余种,如DTP、药诊店、O2O药店等。这些分类中,有些注重专业化,有些聚焦多元化,还有些就是尽量把专业化和多元化融合在一起。不管如何,都是想在目前激烈的竞争环境下,探索适合自己生存和发展的企业经营定位。

划清专业化与多元化边界

其实,政策与市场的变化,患者和客户的需求,都决定了药店不可能只在某一点上发力,需要充分考虑患者和客户未被满足的需求,也要考虑政策环境的管制要求及引导方向。

2012年,相关部门就提出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基本思路;2018年,更是联合四部委提出关于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征求意见稿,趋向于药店分类分级管理落地。零售药店的分类分级管理,已非常清晰刻画出我国零售药店发展的方向。按照征求意见稿的建议,到2025年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行业管理制度,使中国药店的发展进入一个有序的管理状态。

从目前流出的相关文件来看,现阶段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的实质就是界定专业化与多元化的边界,规划各种不同类别不同级别零售药店未来的经营定位——是只销售OTC药和非药品,还是要经营多种处方药。

尽管今后这些不同类别和级别的药店,最终会因生存竞争和发展需求,在不同类别和级别之间进行变动或突破,但是从目前的政策逻辑来看,不是所有的药店都能去承接医院处方外流,也不是所有的药店都要求卖同样的商品,提供同样的服务。

医保药店潜力可期

零售药店如果全面进入分类分级管理时代,医保药店在三类药店中专业服务能力的强弱、药店经营者对于构建这种专业服务能力所需的投入产出衡量评估,将决定其在政府引导的有序市场竞争中的最终真实地位。

从目前的信息来判断,未来的医保统筹账户在零售药店的逐步放开,会是大概率的事件,但不会是无标准的放开,而是有要求地逐步有序放开。对于那些能归属到三类3A级零售药店范畴的药店,一定会是优先考虑的。因为不管是合规经营、专业服务,还是系统监控的能级基础,医保部门没有理由不这样做。

鉴于此,药店经营者会要求对药店进行不同的经营定位和各种准备,如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品类结构、计算机系统等。不同定位,将造就出不同的药店模型,催生出不同的细分药店业态。

如果从稍高层面来分类的话,这些又可归纳为三大类:生活便利类型店、专业类型店、大健康类型店。当然,在实际运营中,这些药店既可以是医保店,也可以不是。

专业类型店与大健康类型店均应为医保药店,前者以治病用药和服务为主,后者以中医药治未病和服务为主。

当然大多数的中型连锁药店大都拥有多个业态,大型连锁药店在业态类型、种类上更为全面。越是大型连锁,越在布局方面更全面,会综合考虑政策要素(如分类分级的管理要求),也会思考目前的市场需求(要对股东负责,必须要有持续不断地规模和利润增长)。

在以上业态中,其中的专科药房、药诊店、DTP/DTC药房、O2O药店、网上药店等更有可能承接外类的医院处方外流,一则是因为它们的专业性基础,二则是由于它们的便捷性和技术手段的运用基础,三则是相对其他业态,医保监控更有基础些。

由此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医保药店要承接外流的医保药品处方,务必要集中在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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