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经济报数字报
医药经济报医药经济报 > 正文

发热、咳嗽药管控升级 零售药店“哨点”凸显

发布时间:2020-03-05 21:14:35作者:本报记者 张松来源:医药经济报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继全国多个地市对发热、咳嗽类药品采取信息登记购买、暂停销售等措施之后,此类药品的管控近日再升级。日前,山东省济南市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通告称:“济南全市零售药店必须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并下架封存。”

因地制宜加以管控

为进一步强化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多地将战“疫”防线移至零售终端。据不完全统计,除疫情重灾区湖北以外,北京、上海、江西、河南和浙江等13个省份或地市均已发布相关文件,对发热、咳嗽、感冒类等药品实行特殊管控。

新冠肺炎确诊人数排在第二位的广东,当前已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启用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要求全省零售药店完成购药者准确完整的信息报送。而浙江杭州则决定自2月8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要求有这些症状的市民尽快前往医院就诊。

安徽省药品零售行业协会会长周双才亦表示:“政府管理部门这些做法的最主要目的是要把咳嗽、发烧的患者引导至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排查,这是政策核心,在非常时期确实有好处。然而,发烧和咳嗽等症状不可能全部都是新冠肺炎,这些患者被要求集中前往医院就诊,在购药的便捷性上大打折扣,同时也会增加感染风险。但是总的来看,各地的做法是利大于弊,要注意不能‘一刀切’,可以列出不能销售的药品清单直接进行管控,有些药品还是可以适当放开。”

或正是基于上述考量,浙江杭州在暂停销售这类药品的基础上,亦在后续补充并更新该市暂停销售常用退热药品目录,将酚麻美敏片、对乙酰氨基酚片和氨酚伪麻美芬片等43种药品纳入其中,亦同步恢复了普通咳嗽类药品在该市的正常销售。

特格尔中国药店采购联盟理事长、特格尔医药集团董事长刘丰盛分析认为:“在疫情较为缓和的其他地市,倘若没有因地制宜地出台管控措施,而是依样画葫芦,或将会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药店回归产业链价值

在这场战“疫”中,扮演疫情“哨点”角色的零售药店走到了医药市场的聚光灯下,担负起了供应口罩、酒精和额温枪等紧俏医疗物资的供应,回归到了其最核心的产业链价值。

刘丰盛认为:“零售药店在组织口罩等货源的专业性上得天独厚,作为流通环节中最专业的一个环节和终端,药店应该在预防疾病和患者防护这两个方面有所作为。”

“零售药店的这股力量应该说在此次疫情防控之中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周双才表示,当前疫情毕竟还未过去,只是呈现好转,零售药店仍要坚持住,积极地筹备相关物资,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周双才坦言:“未来药房要想生存,必须要走提供专业化药学服务的道路。疫情发展的下半段显现出了中医药的优势,建议有条件、有能力的连锁企业或者药房企业,在建设专业化药房时,最好也能够将中医药全面纳入。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应该和药店、工业端联合起来,共同推动药品追溯建设,避免再陷药品禁售与下架的困境。”


此内容为《医药经济报》融媒体平台原创。未经《医药经济报》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 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获得授权请事前主动联系:020-37886610或020-37886753;yyjjb@21cn.com。



医药经济报公众号

肿瘤学术号免疫时间

医药经济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