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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不如自提 打通医药物流“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20-03-05 16:14:24作者:特约撰稿 张凌辉来源:医药经济报

快递不如自提

打通医药物流“最后一公里”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医药物流领域暴露出的最大问题是缺乏足够的合规医药物流配送能力将口罩一类紧缺物资送达疫区和指定机构。


给予医药物流特殊政策


此前,我国药品和器械配送等同于普通货物配送,医药及器械货品配送车辆不能享受高速通行优惠,也无法进入城区禁行区域,医药物流配送成本虚高,城区药店收货不便,存在人工驳杂与终端转配送的情况。

在湖北疫情爆发初期,笔者从1月24日夜间就开始应各类医药企业要求,不断寻找和协调社会物流车辆配送捐赠的各类医药、器械(口罩、防护服)等物资进入武汉疫区。在这个过程中,笔者发现,节假日符合药品温湿度管理要求的厢式配送车辆较少。

随着疫情的发展,进出疫区的司机必须接受隔离,导致可供调配的司机供不应求。1月29日,交通部发文明确:对于参加应急运输未进入武汉市的司乘人员经过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如果没有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不需要采取居家医疗观测14天的措施。各医药、物流企业只能将医药防疫物资配送至进入武汉的高速路口或指定的转驳中心。笔者认为,疫情期间的措施都是紧急临时措施。当本次疫情结束、社会生活恢复正常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物流配送应该给予特殊优惠政策。

众所周知,医药货品存在的价值在于治病救人,期间不但要求物流配送快速准确,也要求温湿度管理、物流搬运装配作业合规,笔者建议,医药货品应该取消高速收费,同时对于在城市交管部门备过案的专用药品、器械配送车辆,可以给予不受时间限制的城区通行和定时暂停卸货的政策,因为确保百姓的用药需求和安全是医药物流管理政策的宗旨。


医药物流商承接个人配送


本次疫情对医药物流配送最大的挑战是个人医药器械类货品的配送需求短期内暴增,医用口罩、体温计、抗流感病毒类药品的网络订单急剧增加。1月23日,笔者通过网络某平台向一家知名连锁药店的网上药店采购抗病毒类药品。时隔一周,至1月30日,该平台订单显示药品已经到达某快递公司终端配送网点,与笔者居住地在同一城区。

1月31日,笔者通过该网络平台直接联系网上药店工作人员,被告知由于快递停运,药品需2月10日后才能配送上门。笔者询问:“药品在没有经过药监局检查的社会快递公司仓内暂存一周,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贵单位如何解决?药品采购配送周期长达近三周,还有没有意义?”该网店工作人员无法回答。

事实上,笔者居住小区附近500米内就有一家该连锁药店实体门店,但是由于疫情原因,笔者选择了网络订购药品。从实践来看,下单容易,合规物流配送难,此次体验显然不成功。

未来,个人通过网络订购医药货品是大势所趋,因此针对个人的医药类货品配送必须接受统一管理才可能合规。根据国家药监局征求意见的《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和当前的医药物流发展实况,笔者认为,应该明确规定只有具备现代物流条件的经过省级药监部门备案的专业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或药店下属配送队,才可以承接针对个人的药品配送上门服务,这一物流过程也需要提供数据追溯支持。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个人网络购买医药货品物流过程配送合规、仓储合规,医药货品在物流终端过程中才不会存在普遍性数据失控及不符合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等现象。根据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医药商业分会的调研,只要政策予以明确支持:我国专业的药品、器械第三方物流企业具有足够的管理和技术水平胜任这一社会需求。

社会物流快递企业承接终端药品配送业务,其物流体系从仓储、配送环节到人员管理,也应该符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并且接受药监部门监管。否则,药品物流合规始终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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