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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排查 药品流通风险隐患

发布时间:2020-01-23 01:13:51作者:本报记者 齐欣来源:医药经济报

广东全面排查 药品流通风险隐患


“2019年,广东省药监局以全面排查、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为主线,聚焦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专项工作’。”广东省药监局药品监管二处处长林奇艺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的2019年12月例行新闻通气会上如是介绍。


特药:以防范流弊为重点

按照国家药品监管局要求,2019年,广东省局在全省范围内重点开展了芬太尼类药品等特殊药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

检查的内容包括:芬太尼类药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票据是否齐全;是否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是否存在现金交易情形,是否存在流入非法渠道情形。本次专项检查暂未发现有芬太尼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已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中药饮片:以规范渠道为重点

广东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落实“溯源检查”要求,着力解决当前中药饮片流通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9月至今,广东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共检查药品批发、零售企业45864家次,医疗机构17490家次,检查中药材市场商户2055家次;限期整改3783家次;撤销药品经营企业GSP证书94家;查处存在非法渠道购销中药饮片行为116家(含医疗机构);移交稽查立案418宗,移送司法机关30宗;查扣假冒伪劣药材和饮片1572公斤,罚款300万余元,通报违法违规医疗机构19家。


药师“挂证”:以规范药品零售终端为出发点

广东省局依托“智慧食药监”和“广东省药品流通监管系统”两个信息系统,根据目前执业药师的注册情况,筛选出部分报考单位为非药品经营企业以及频繁变更注册“挂证”风险较高的执业药师,要求各地联合社保、卫健等部门重点开展核查,以及结合日常监管风险隐患排查与投诉举报处置等相关信息线索,密切关注执业药师配备与变更情况,开展延伸检查。2018-2019年期间,该省共查实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228人。

同时,广东省局结合此次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发文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规定落实新开办企业的分类工作,严禁各地自行降低标准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整治期间,主动注销注册证书的执业药师数量达3143人,从源头遏制执业药师“挂证”倾向取得明显成效。


持证企业书面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为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广东省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持证企业书面检查。该省共有1507家药品批发企业、438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48566家药品零售企业按时提交了自查报告。对于未按规定提交年度书面检查报告,拒绝、逃避监管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等情形的,药品监管部门均建立档案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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