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经济报数字报
医药经济报医药经济报 > 正文

便利店售药解锁购药新方式

发布时间:2020-01-23 00:36:36作者:邓勇 刘铭桢(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来源:医药经济报

便利店售药解锁购药新方式


人们通常认为,药品必须从药房和医院购买。但交通堵塞和门诊取药耗时等情况带来的困扰,影响了患者日常用药的便利性。便利店售药顺应了社会市场的需求,真正解决了患者买药“最后一公里”的困难。

2018年10月,北京市商务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称: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这意味着北京便利店售药进入新的发展时代,在政策的坚实推动下将迎来崭新的高速发展。在政策支持下,经过简化行政审批,据统计,2019年北京已有近60家便利店取得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相关资质。

便利店售药政策体现了“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这项民生政策与新时代改革发展建立了密不可分的联系。


三大推动因素


1. 政策支持、要求放宽和简化审批程序

北京市放宽的限制有三方面:一是放宽执业药师配备要求,连锁便利店总部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零售门店不做单独要求。二是售药便利店豁免相邻药店间距要求。三是不再要求药品经营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只要求具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设备,满足药品陈列、摆放和储存要求,适当放宽药品、医疗器械分类摆放要求。

审批程序方面,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提前服务、简化流程、严格审批,向辖区内符合条件、有申请意愿的便利店发出“邀请函”,从筹建到拿证全过程指导,随时解答疑问。简化审批程序不是降低准入门槛,而是在保证高门槛的基础上提高审批效率,简化环节、加速流程。

2. 药品目录的出台和资金支持

为配合便利店售药政策落地,北京市药品监管部门出台了可供便利店出售的药品目录,对药品准入施行规范化处理,减少管放矛盾,增进政策落地施行速率。据北京市商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北京市政府将按总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金额的标准,对便利店商业流通发展给予资金支持,减少参与商家的经济顾虑。

3. 药品自身的高利率

《2019中国便利店发展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便利店TOP100企业中,毛利率在20%以上的占七成。智研咨询的研究数据指出,2018年上半年,267家医药上市公司整体毛利率达39.87%。便利店需要新的利润点,售药便是可以运行的项目之一。对于众多便利店而言,只需要备案就可以销售相关药品及器械,并且利润率比一般日常用品高,因而有意愿去销售药品;对于OTC药品生产企业来说,便利店的加入拓宽了销售渠道,合法高利益驱使着企业和商家积极加入这一政策,推动便利店售药政策落地。


三大制约因素


虽然允许便利店经营常见的非处方药方便消费者就近购药,但是药品不是普通的商品,它既要受商品流通市场规则的影响,同时也要受药品流通政策的限制。

1.便利店营销范围的天然劣势

便利店售药受到药品安全的限制,只能经营准许的非处方药,品种有限,相较于传统的医院、药店来说难以满足更多的医药需求。自身的营销范围缺陷导致其竞争力远低于原本的医院与药店。

2.便利店售药管理风险较大,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看来,便利店售药管理层面相关规章、条例尚不健全,管理层面存在较大漏洞,相关风险较大。如居民在便利店购药时使用医保卡的风险较高,且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如医保基金套用等。增加买售矛盾的同时,提升了监管部门对于售药市场的监管难度。

3.政策要求严格

便利店售药对店铺本身有一定的资质要求,因行业安全性与定位的要求,相关政策对便利店售药设置的门槛较高。《药品零售规定》中规定“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至少1名具备相当于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而目前我国执业药师的缺口较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46.8万人,其中注册于社会药房的执业药师41.8万人,而同期零售药店的数量仅为44.9万家左右,配比存在失调,无法实现一对一的分配。

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要求,大型购物中心和繁华商业街区开办经营类别为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药品需总部统一配送,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该要求大幅增加了便利店的运营成本,试点的推进展开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三项优化对策


便利店售药是新生事物,患者的接受和认可自然需要一个过程,期间要打消患者的一些疑虑,比如与医院和药店里相比,便利店销售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来源于正规厂家、是不是过期药、药效如何、质量保证等,这需要相关部门、便利店经营者、广大消费者群体联合起来协力完成,助力便利店售药政策度过落地阵痛期。

1.结合实际运营情况完善便利店售药市场准入、监管政策

相关部门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扎根社会民生,做好实地考察调研工作,对政策及时作出调整。为让消费者拥有更加充分的购药便利,建议政策完善改进的下一步选择是进一步开放药品的流通、销售,可以采用鼓励药品企业、商家开展配送服务,如药品进社区、药品进校园、药品进家庭等;积极运用互联网销售、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方式,把握网络购物的热潮,在合理的程度内积极宣传。此外,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也要多面向市民做相关宣传,使得便利店售药获得广泛认可。 

2.加强试点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质量安全

需要指出的是,即使药品已进入零售领域,其仍不同于普通的日常用品,因为质量与药效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这一根本问题。虽然便利店出售的是安全性较高的非处方药,但是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应有的医疗指导不可有打折,从而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对便利店销售非处方药的准入门槛要高、把关要严,日常监督监管不可少,确保便利店通过正规渠道购入药品,保证药品安全有效,落实专业医师的用药指导,确保用药安全。

3.强化管理指导,引导诚信经营、营造和谐市场环境

监管部门对试点和消费者进行指导性宣传,以公益广告、联合活动等形式,一方面引导经营商诚信经营,这也是从事商业者安身立命的根本,确保在本家店里只销售符合准入规定和质量标准的非处方药品和医疗器械,绝不销售违禁的处方药品和质量不合格的非处方药与医疗器械;在药品的价格设定上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标准明码标价,不乱定价格破坏市场环境。另一方面,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社区附近的或是经常光临的便利店药品销售的监督工作,监督自己的切身利益。发现某家便利店销售违禁药品,或价格过高、药品过期失效、虚假宣传等问题,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向监管部门举报,确保便利店在售药品质量的安全。


结语<<<

便利店售药问题的核心便是放与管的矛盾,如何平衡互相矛盾的双方是今后便利店售药工作的重难点。我们应将便利店售药浪潮视为新时代改革发展的“敲门砖”,发挥此次政策改革的“领头羊”示范作用,为今后更深更广的领域的改革打好奠基。

连锁便利店销售药品是一项“民心工程”。北京便利店售药进入新的发展时代,在政策的坚实推动下将迎来崭新的高速发展,广大消费者放心地在连锁便利店里购买到相应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将真正解决购药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本文获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批准编号:2019-JYB-TD016)】

此内容为《医药经济报》融媒体平台原创。未经《医药经济报》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 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获得授权请事前主动联系:020-37886610或020-37886753;yyjjb@21cn.com。



医药经济报公众号

肿瘤学术号免疫时间

医药经济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