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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确药店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01-22 15:38:44作者:山东省药监局官网来源:医药经济报

山东明确药店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注意事项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就药店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注意事项给予明确。文件指出,常见的含麻黄碱类的复方制剂,其通用名称中多含有“麻”或“伪麻”字样。比如: 泰诺(酚麻美敏片) 、白加黑(氨酚伪麻美芬片)、呋麻滴鼻液等。药店在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购买者的姓名和身份证予以登记。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30mg(不含30mg)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凭处方销售。除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文件同时指出,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药品零售企业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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