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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启动“春风行动” 严防药品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20-01-22 15:21:00作者:杨成松来源:医药经济报

安徽启动“春风行动” 严防药品安全隐患


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2020“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2020“药品安全春风行动”,旨在有效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保障2020年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等特殊时段的药品安全。


围绕这些重点品种展开

根据《通知》,2020“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自2019年12月16日开始至2020年3月20日结束,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实施。整治工作围绕“严格药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药械违法行为、持续加强药械风险监测、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四个方面进行。

《通知》明确,本次专项行动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滋补类中药饮片等节日热销品种,感冒药、降压药、降糖药、消化系统用药、急救药等常用药品,疫苗、特殊药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品种,各地将结合本地监管工作特点和实际,明确重点检查对象,深入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这些违法行为将严查

在生产环节,重点加强对西洋参、人参、红参、天麻、燕窝、冬虫夏草、石斛、三七、鹿茸等滋补类中药饮片以及节日重点品种生产情况巡查,对全省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抽查检查“回头看”,开展特殊药品生产企业巡查,排查风险隐患,提升生产质量管理水平,强化特药安全管理意识,防止流弊。医疗器械重点核查无菌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情况,开展敷贴类医疗器械生产专项治理,严查产品高类低划、擅自修改产品说明书、夸大产品适用范围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流通环节,以零售药店、药品使用单位为重点,加强对基本药物、国家集中招标采购品种、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产品抽查,严查进货渠道与贮存、销售、使用行为的合法、合规性;针对疫苗、特殊药品、三类医疗器械高风险产品,结合年度监管工作情况,对有关单位实行“回头看”,保持依法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防止假劣药品和不符合质量标准医疗器械流入市场以及特殊药品流弊现象。


这些措施保障行动顺利进行

《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运转高效、执行顺畅、协同联动、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务求行动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强化督促检查,坚持守土尽责,细化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

《通知》强调,药监系统在专项行动中将严格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和“最严厉的处罚”的要求,加大对危害药械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投诉举报、监督抽验、监管部门移送等案件线索,依法严查快处,落实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通知》指出,行动期间,安徽省局将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调研指导,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有案不办、违规销案,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格责任追究。

安徽各地还将利用“两节”特色场所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渠道,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普法宣传和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的安全用药意识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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