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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立中成药 生产利润管控制度

发布时间:2020-01-22 13:20:00作者:梅松政来源:医药经济报

应建立中成药

生产利润管控制度


10多年前,笔者开始使用一种治疗脾胃疾病的纯中药制剂,疗效不错。几个月前,销售人员突然告诉笔者该药断货了。笔者在国家药监局网站上查询得知,这一品名的药品,全国有4家生产企业具备生产该药品的资质。笔者随即告诉药品销售公司工作人员,建议其为笔者采购其它生产企业生产的同名药品。然而,该销售人员经过调研后告诉笔者,该药的临床使用率不高,有几家生产企业均报停生产了,目前仅有1家生产企业正常生产。而现在,这家企业将原来的销售模式收回,实施控制销售模式。也就是说,销售额度比较小的销售公司,将失去采购资格。

由此可见,一些销售量比较小的“背阴中成药”生产企业,受到市场销售量影响,要么报停暂时不生产了,要么实施“管控”式销售,导致终端使用机构陷入无药可用的状态。根本原因就是生产企业难获得自己理想的营业收入,被迫实施的一种“自保”方式。

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应建立“背阴药”生产企业营业收入评估制度,全方位了解和监视生产企业真实的生存状况,确实出现生产营业收入不能完全使企业获得同期同行业市场收入的平均值时,相关部门应考虑给予企业一定的生产补贴,或允许提高销售价格,让其正常生产与销售,确保医疗市场的供给。中成药生产企业很容易受到原材料价格不稳定而出现“生产越多,亏得越多”的现象,一些生产企业不得不采取停产模式来维护自身利益。

与此同时,“背阴药”的临床使用量难做到“年年一个样”。毕竟,药品使用量与疾病发生率有一定关系。某些年份,相关疾病发生率比较低,相关药品的临床使用量可能出现“断崖式”下降。缺少生产企业营业收入评估制度,很难保证生产企业能百分百确保有临床药用,一旦断货,将对临床用药和疾病诊疗带来较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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