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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量采购常态化 “灵魂砍价”不意外

发布时间:2020-01-20 09:59:50作者:本报记者 张松来源:医药经济报

1月14日,福建省医保局在官网挂出《公开征求<福建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拟将艾司奥美拉唑、莫西沙星和亮丙瑞林等14个采购金额较大、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同一通用名尚未有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作为带量采购品种。不难判断,在医保控费升级的背景下,带量采购有望在全国常态化演进。

按照福建要求,该省公立医疗机构上年度同一通用名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不含参比制剂、通过FDA认证且在欧美有销售的仿制药)总用量的70%将估算为此次采购的基础量。在确保一年采购周期内完成基础量的同时,福建还要求中选药品的使用量原则上不少于同一通用名仿制药品使用总量的60%。

地方集采全面上演

值得注意的是,将带量采购“战火”蔓延至尚未有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大品种的做法并非福建首创。此前,江西曾下发《关于印发江西省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布将从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部分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且竞争较为充分的药品组织实施带量采购,与福建如出一辙。

事实上,在第二批国家带量采购方案公布之前,全国已有多个地市探索国采品种外的带量采购。在国家高层对高血压、糖尿病(下称“两病”)的高度关注下,2019年11月,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公布<河北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的通知》率先启动针对城乡居民两病15个门诊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工作。13个中选品种纷纷给出超低价,硝苯地平片、尼群地平片、格列本脲片和格列美脲片四种药品的单片价格不到2分钱。

无独有偶,湖南省医保局亦在同月印发《湖南省2019 年公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对该省临床累计采购金额占前80%为主的52种抗菌药进行专项集中采购。此外,湖北省武汉市也发布《武汉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对质子泵抑制剂(PPI)、抗菌药和胰岛素等药品进行集采。从武汉市医保局日前披露的集采结果来看,对化药严苛的“武汉模式”效果甚佳:44个品种中(不含胰岛素)有39个议价成功,单品最高降幅93%,与全国最低价相比,平均降幅为31%。

截至1月14日,武汉市对超170万支胰岛素的带量议价结果仍未公布,其温和的议价细则也让业界普遍认为,降价幅度好于市场预期。从流出的议价现场视频可以看到,“灵魂砍价”环节再度出现,在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原会长郭泰鸿看来,武汉的胰岛素带量议价进入了正常的市场交易模式。“武汉这次采购不像以前的集中采购使用行政权力强制压价,而是采用类似农贸市场买菜讨价还价的方式,和‘要我买,你就要降价’的道理一致,属于正常的市场配置方式。”

重新审视药采模式

此前,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在武汉市调研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时表示,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常态化的集中带量采购制度,研究将采购范围向高值医用耗材和非过评药品等拓展。在日前举行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国家医保局再次明确,将大力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打破利益藩篱,实现常态化运作。

可以预见,未来将有更多类别的药品带量采购在全国各地上演。在药品带量采购趋于常态化的全新产业环境中,企业和采购者都应重新审视现实的谈判模式。

郭泰鸿建议,企业要有“不能接受的价格就不成交”的心态。他解释道,药品成交的价格形成对企业而言有两种机制。“一种是成本测算法,简单来说就是,价格不能低于生产成本,低了就不接受。另一种是竞争决定法,不管生产成本是多少,以市场能够接受的价格作为随动标准,市场接受的价格高,企业定价就可以跟着高。但如果其他企业的价格都在走低,说明你的经营管理存在问题,价格偏高。为了防止自身产品无法卖出,企业也只能跟着调低价格。”

而采购者当然希望价格越低越好,前提是要能采购得到,否则,价格再低或只是空话。“买不到的危害更甚于买不起。”上述专家提醒,买卖双方在市场上都会出现极端的情况:如果购买方一味压价,企业不能接受只能不卖了;买方如果认为价格高,而企业坚持不降价,买方可以不购买。

上述专家坦言:“在这样的博弈中,最终价格就是市场形成的,无可指责。当前,业内对于国家药品采购像农贸市场讨价还价还有些不习惯,但只要没有行政权力介入,没有企业垄断行为出现,我认为,都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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