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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点明中医药行业发展关键

发布时间:2020-01-19 13:59:53作者:梅松政来源:医药经济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法》)将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基本法》第一条明确指出,制定《基本法》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中医药发展距今已有数千年历史,其生命力在于将人类健康放在比较高的位置,“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治未病”等理论就是典型的将人类生命健康从个体到整体一并“关注”与“保护”。《基本法》提出的通过从生活、服务、保障、环境、产业、教育等全面入手,“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与中医药从个体到整体预防与治疗的理念如出一辙。要实现人民群众获得基本医疗与健康保障,合理使用中医药不可或缺。

另外,《基本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中的独特优势。其中,几个词汇极为重要,分别是大力、并重、传承、创新、独特。

“大力”发展为中医药行业指明了方向,中医药行业的优势无可替代;“并重”预示着中医药将与现代医学一并保障我国人民群众乃至世界人民的生命健康;“传承”为中医药行业指点了方向,无论何时、什么情况,保证中医院服务原汁原味是不可替代的;“创新”为中医药行业明确了路径,只有不断地探索,在保证“原汁原味”的情况下寻找更适合人民群众的诊疗服务方法,才能满足未来人民群众的健康、医疗服务需求;“独特”是中医药行业未来的命脉,让人民真正感受到生命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具有不可或缺和不可替代性。

《基本法》第十五条明确,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民可公平获得的,采用使用药物、实用技术、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在中西医并重方针指导下,中医药的优越性和不可替代性,将让人民群众率先受益。正如《基本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家加强中药的保护与发展,充分体现中药的特色与优势,发挥其在预防、保健、医疗、康复中的作用。从并列关系来看,预防、保健、医疗、康复都不能缺少中药产业的参与。发挥中药的特色与优势,加强中药的保护,从而让中药产业全面参与到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工作中。

从《基本法》整体内容来看,中医药是人民群众健康保障不可或缺的诊疗方式,也是“健康中国”战略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中医药行业的良性发展需要产业上下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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