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16 15:17:46作者:本报记者 马飞来源:医药经济报
自前段时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无论是创新型研发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还是生产企业,都对此一政策保持着极大的关注热度。从各项政策的不断完善与更新中,可以深切感受到创新得到了政策层面的极大鼓舞。尽管上述办法未正式发布实施,但它对中国药品注册管理的全面梳理和定位在多个领域和最新法规保持了同步,同时涵盖了现实存在而以往法规还不完善的方面,与国际接轨更进了一步。
在此背景下,医药产业如何创新发展考验着企业决策:如何熟悉最新法规、如何适应最新变化,并在注册管理工作中弯道超车或变道超车?结合国情,改良已上市产品的不足,满足尚未被满足的临床所需,是一条切实有效的路径。
改良型新药活力绽放
自《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资料要求(试行)》公布以来,2类新药尚处于起步阶段,一方面,申报数量实现井喷式增长;另一方面,过半为新增适应证的2.4类新药,开发真正的改良型新药仍待发力。
“改良型新药从设计新制剂开始,就是着眼于产品本身的不足与缺陷,再进行针对性改良,能给患者提供更有效的获益。me-too产品打破了原研药垄断的问题,药品价格降了下来,从药物可及性的角度来说是好事,但临床痛点的解决需要更多考量。”运用脂质体与靶向给药技术,对原研药Taxol(紫杉醇)的临床缺陷进行成功改良的绿叶制药集团全球研发总裁李又欣博士坦言,往往新药为实现尽快上市抢占时机,一般都会有可改良的空间。新药研发不能为新而新,只有真正解决临床痛点,才是有意义的创新。
有数据显示,临床需求较为迫切的神经类、心血管类、精神类和肿瘤类药物研发成功率均不足10%,亟待创新破局。新法规的制定与落地为药物创新开辟了快车道,尤其是新兴公司、小型公司,在药物开发方面顺势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张健存博士指出,“对2006-2015年新药临床研发的成功率研究表明,新分子实体成功获批上市的概率为6.2%,非化学药实体为22.6%,非化学药实体(包括改良型新药)的研发成功率约是新分子实体药的3.6倍,可见改良型新药的研发风险明显低于新分子实体。”
他进一步剖析道,前药策略可以有新的知识产权,从而更好地管理产品周期,延长独占期。目前涉足2类新药领域的企业以绿叶、科伦、越洋医药等为代表,强生对利培酮进行了多次突破性的剂型升级(片剂-口崩片、口服液-长效注射剂-代谢产物的缓释制剂-代谢产物前药的长效注射剂-代谢产物前药的超长效制剂)。在利培酮常规制剂的专利悬崖之后,改良型利培酮系列产品迅速崛起,仅在美国,市场销售额就逼近25亿美元。
主动挑战专利成新常态
与此同时,首仿药企针对原研药企的专利发起主动挑战逐渐成为新常态。
建立上市药品目录集制度已写入前述法规。该目录集收录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仿制药等已批准上市的药品,载明药品名称、活性成分、剂型、规格、是否参比制剂、持有人等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公开,这标志着专利链接制度已具备实施的基础。而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就提出要探索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开展药品专利期补偿的试点。
中国药学会制药工程专委会主任委员俞雄表示,中国制药企业开始发起专利挑战,替格瑞洛、托法替尼等专利挑战成功就是最好的例证。石药挑战诺华的甲磺酸伊马替尼成功,产品上市;方正医药挑战拜耳的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成功;双鹭药业挑战AZ的替格瑞洛,更有华海药业在美国成功挑战GSK的帕罗西汀上市,2018年国内医药领域专利挑战成功率高达76%。“主动挑战专利逐渐取代传统经济规模的竞争,成为国内外药企间较量的新战场。”
当然,挑战专利其背后是巨大的商业价值,这不仅仅是技术或法律问题,也是商业策略。通过对原研药发起专利挑战获得首仿资格,享受180天市场独占期政策红利。帕罗西汀胶囊成为国内第一个专利挑战成功的首仿药。
“需要提醒业界的是,随着国内企业越来越多地向原研药发起专利挑战,其自身一定要建立完备的专利预警机制,尤其是加强对原研药企专利布局的识别与分析能力,准确评估核心专利的权利稳定性,根据实际制定合理的技术规避方案和产品仿制策略。”有专家直言,否则容易“赔了夫人又折兵”。
引入专利链接制度,原研药企和仿制药企之间的专利冲突或会更为明显。上述专家提示,原研药企业为阻止仿制药企的市场竞争,可能会通过专利诉讼拖延仿制药的审批或上市进程,因此发起挑战方的专利布局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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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企业轻装前行
尽管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至本文发稿前尚未正式发布,但已于12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已为医药产业创新定下总基调。
新修订药法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取消药品GMP、GSP认证,不再受理及发放药品GMP、GSP证书。对化学原料药不再发放药品注册证书,由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在原辅包登记平台实行一并审评审批等。
药品是高风险产品,更是需要风险获益平衡的产品,新修订药法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产业政策也将力助创新企业专心科研满足临床尚未被满足的需求,在新时代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体系,推动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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