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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药品零售企业发出联合倡议

发布时间:2019-12-19 16:05:38作者:许晓锐来源:医药经济报

本报讯  近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正式实施。

为此,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向药品零售企业、药店发出倡议,号召各药品零售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内容,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将质量作为企业生命线,杜绝质量事件的发生。

企业和药店将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运用远程审方平台,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杜绝“挂证”行为。

执业药师遵守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不断提升专业知识与职业素养,为消费的用药安全保障护航。

严格执行处方药管理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及处方管理,严把处方审核。

严格依照《云南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系统指导原则(试行)》标准建设平台,确保平台稳定运行;不断提升药店连锁管理能力,严格做到“八统一”管理(统一企业标识、 统一企业管理、统一质量控制、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网络管理、统一服务承诺);加强企业管理,提升零售药店服务,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等六条倡仪。(许晓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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