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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处方药如何监管?

发布时间:2019-12-19 15:52:48作者:本报记者 刘卉来源:医药经济报

新《药品管理法》为网售处方药的实践探索“留白”,是否意味着政策层面放开了网售处方药?未来又将如何监管?

“最终通过的发布稿中已不再对互联网销售处方药作出禁止性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处方药就可以在互联网随意销售。”药品监管领域资深专家邹晓镕在接受《医药经济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监管提上日程


邹晓镕告诉记者,事实上在修订的过程中,有关互联网销售药品的规定也几经变化。修订草案二审后的征求意见稿中,还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但在最终通过的发布稿中已不再就互联网销售处方药作出禁止性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处方药就可以在互联网随意销售。

关于针对网络销售处方药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称:“现行做法明确规定网络不可以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在二审的时候,我们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坚持线上线下相同标准、一体监管的原则,法律就网络销售药品作了比较原则的规定,即要求网络销售药品要遵守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并授权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健康卫生主管部门等部门具体制定办法,同时规定了几类特殊管理药品不能在网上销售,为实践探索留有空间。”

对于网售处方药,一直以来的争议点之一就是安全性。“对网售处方药要求更严格。”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沛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网售的主体,必须首先是取得了许可证的实体企业,线下要有许可证,线上才能够卖药。另外,网上销售药品要遵守新的《药品管理法》关于零售经营的要求。考虑到网络销售的特殊性,对网络销售的处方药规定了更严格的要求,比如药品销售网络必须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要信息能共享,主要是确保处方的来源真实,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配送也必须符合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的要求。与此同时,据官方介绍,关于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也在起草过程中。


利益主体间需打破壁垒


新《药品管理法》对网售处方药问题给予了明确定性。从地方层面,就在近期,记者注意到,为进一步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提升药品零售整体水平,广西自治区药监局制定印发《关于鼓励药品零售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共15条,包括鼓励药品零售企业推行“网售处方药”、在社区设自动售药机、执业药师开展网络审方和用药指导等远程药学服务,“互联网+药品流通”“互联网+药品保障”“互联网+药学服务”等政策直指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互联网+”风口已来。

事实上,商务部发布的《2017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七大类药品零售市场总额达到4003亿元,而互联网医药销售额就达到了1211亿元。

虽然网售处方药放开利好行业发展,但落地或仍需时日。有行业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或许这一政策的落地需要比较长的过程。

业内认为,网售处方药的前提是核实处方真实性,如做到这点,处方药网售和线下销售没有区别。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的一位专家指出:“凭方销售是销售处方药的基本逻辑,因此,解决网售处方药安全的核心是处方管理。”

“目前互联网销售处方药存在的主要障碍不在法律,更不用说新《药品管理法》已经有了相关的规定和留白的空间,而是在于各利益主体间如何打破壁垒,畅通处方的流转渠道。”邹晓镕对记者表示。

在邹晓镕看来,新《药品管理法》为处方药的互联网销售和监管提供了可深度探索实践的空间,如在制定平台标准、备案网售平台、依法如实报告、依法严厉惩戒等方面须做出更加细节的要求。

另外,还有专家建议,网售处方药须制定严格的电子处方身份识别标准,倒逼市场和行业作出改变。有报道分析认为,“网售处方药”的含义不仅包括通过网络平台买卖处方药,也包括处方的开具、审核、验证,以及处方药的存储、运输、售后等各个环节。因此,相关部门需要从顶层设计、制度机制等方面进行统筹考虑,不仅要在处方药的销售环节上加强监管,在处方开具等方面,也应出台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进而形成全过程、全环节、全链条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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