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02 15:22:32来源:医药经济报
本报讯 近日,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决定增加“特殊慢性病”试点零售药店数量。根据规划,试点零售药店将逐步由主城区扩大到昆明市全市范围,由10家药店扩展到50家,由慢性病扩充到特殊疾病。
根据今年初昆明市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试点工作方案》,“特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后,到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可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支付标准与医疗机构标准相同,参保人一次性可开到两个月的药量,以缓解慢性病患者“开药难”、“买药难”问题。前期,昆明市共推出10家门店,覆盖五华、官渡、盘龙、西山、呈贡5个主城区,涉及高血压、糖尿病等26种慢性病药品。
根据要求,符合基本条件的已定点零售药店和已申请2019年下半年医保协议管理的零售药店均可提出试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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