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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联采 价格之外有合作

发布时间:2019-11-05 17:44:35作者:楚世涛来源:医药经济报

药品联采 价格之外有合作


不久前,广东省药品采购中心下发《关于做好我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交易报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起业内广泛关注。《通知》显示,广东省将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线上交易,要求药品零售企业于10月31日前进行网上维护提交相关资质报名。这意味着继山东、浙江、上海对药店医保药品实行集采之后,广东省也开始将零售企业纳入集采范围。

根据《通知》的要求,广东省将零售企业纳入集采主要基于两大目的:一是进一步规范广东省零售药店药品交易的工作;二是为推动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特定项目。而更深层次地分析可知,由于医院招标采购等原因,零售药店的处方药采购价格一般高于医院采购价格,也是生产企业为了弥补产品在医院销售方面利润损失的常用方式。由于之前价格差异不是很大,此类处方药也属于引流产品,零售企业为了不流失顾客,只能接受。但随着“4+7”国家集采的不断推进,一些药品价格大幅下降,使得医院药店价差现象越来越普遍,甚至影响到零售药店的形象和消费者对药店的信任。而将零售企业纳入集采范围,则有望解决零售企业无法承受的经营之重。

零售端影响:在工商博弈中占上风

将零售企业纳入集采这一政策若能顺利推行,零售企业的药品采购价格必然出现下降,药店医保药品零售价格就有了与医院价格接轨的基础,最终会使医院和零售两个通道的价格趋于一致。根据此前其他省份的情况,由于超出医保的部分不能报销,只能由消费者自费买单,零售企业为了留住消费者,只有按照医保支付价来销售,这在浙江省执行这一政策时就已体现出来。由此,医院与药店价格差异,特别是常用药的价格差异会有很大改变。

零售药店进入省级集中采购,形成规模效用和抱团效果,提升了零售药店与生产企业的议价能力,零售药店为确保产品利润空间,将迫使生产企业降低针对零售企业的供货价格。为了保证在零售端渠道的销量,生产企业一般都会接受。可见,该政策使得零售企业在工商博弈中的地位将更加稳固。

此外,随着零售药店的发展和处方的外流,医保药店的销售规模将继续提高,这对于医保费用支出造成很大压力,如果这一政策顺利推进,势必推动药店和医院的药品采购渠道统一和价格统一,最终药店零售价和医保支付价格也会逐渐统一。

而“医药分开”一直是医药改革的重点,但落实起来阻力重重。其中最大的难题就是医保支付标准的问题,如果此举能够将医院和零售药店的医保支付标准统一起来,将有利于处方流转平台的建立,为处方外流的实现和承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工业企业影响:利于保护渠道和价格稳定

随着此项政策的实施和推广,药店的采购价格将降低,医院和药店的医保支付价格都将一致,药店零售价格也随之降低,这大大降低了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此前笔者一直强调,药品集采是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关键,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生产企业只有真诚面对,从市场和未来角度看问题,才能真正解决。

在此过渡期间,对于实行药店和医院统一医保支付价的省份,要大胆推动价格统一,以价换量,不能抱着价格双规不放,否则不仅影响药店的信誉,还会影响到产品信誉。而此政策的实施,乍看生产企业难以接受,但长期来看是必然趋势,价格和渠道是药品的生命线,现在很多大型企业的畅销处方产品已经出现由于价差的原因导致窜货现象层出不尽,市场渠道价格混乱,长此以往,对企业和产品的伤害都很大。

对于没有实行零售集采的省份,可以在零售药店开展买赠等促销活动,这种方式不仅可以使零售药店免受信誉损失,也可以让消费者提前储备药品,既不流失患者,又能整体提高药品销售数量,从而增加市场覆盖率。此外,还可以避免窜货现象出现,保护全国渠道和价格稳定,为未来全国集采推广提前做好准备,可谓一举多得。

值得提醒的是,生产企业应提前布局院外药房,不要被动地等待零售企业议价采购,要主动出击,提前与零售药店在“类DTP药房”上布局,并与零售企业在慢病管理、患者服务、药师培训方面进行深入合作,提前参与到处方流转平台项目的建设中来,为未来更大范围地获得患者、增加销量打下基础,而不能一味纠结于价格。


★★★ 结语 ★★★


长期来看,广东这种采购模式将会逐渐扩展,并有望逐渐推广到全国,未来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连锁零售药店等都将统一纳入到药品集中采购中来,带量采购品种也会逐渐扩展,涉及品种越来越多,这种趋势已经无法逆转。无论是零售药店还是生产企业,都不能只围绕价格这一个因素,而是要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合作,让工商充分融合,发挥各自的特长,优势互补,共同在4000亿元处方外流市场抢得先机,也为推动医药改革进程做出自己的贡献。


观点交锋


药店集采利好几多


近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印发《关于做好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交易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广东省将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线上交易。与此同时,广东省药品零售行业集采联盟筹备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就连锁集采模式及流程等行业高度关注的话题进行了探讨,这标志着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集采正式启动。之前山东、浙江、上海等医药大省(市)已经将零售药店的医保药品纳入省级集中采购,预计这一模式将逐步向全国推广。

降低药店采购成本

在“4+7”城市实现集采后,25个中标药品平均降价52%,且带量采购正在向全国推进,对药店零售价也产生了冲击。部分患者认为药店定价较医院过高,而药店在一些处方药方面甚至亏本销售。纳入集采后,有利于药店降低采购成本,尽管相比较医保局公立医院的全国集采议价能力较弱,但也能够有效降低药品采购价。

缓解价格倒挂现象

采购渠道趋同化,缓解价格倒挂的现象,有利于处方药外流,预计到2020年处方药市场整体达到近2万亿元,假设五分之一处方外流,将有4000亿元的规模空间可以被公立医院以外的体系承接,药店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平台集采,药店集团对于一些销售额较小的品类可以及时采购,有利于补充丰富处方药品类,带动客流。

利于医保统筹资金支持

线上集采有利于药店交易采购规范化,包括价格、流程、配送溯源、销售、处方、医保等信息。规范运营的龙头药房企业会优先得到医保支付的支持。目前统筹医保支付门店还很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特/慢病用药的空间还很大。(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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