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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药监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行“电子证书”

发布时间:2019-11-05 14:39:12作者:田洪顺来源:医药经济报

本报讯 据悉,10月1日起,由山东省药监局承担的所有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行“电子证书”,实现办理行政许可“零跑腿”,做到“不见面”审批。

据了解,去年山东省局首批37个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电子证书”,开启“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评、网上审批和网上发证”的全程电子化模式。在此基础上,继续将所有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行“电子证书”,彻底改变了传统纸质发证模式。

与纸质证书相比,电子证书更安全高效。申请人足不出户,在线就可完成各类行政许可的申请、打印,极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另外,电子证书采用电子签名技术,数据不会被篡改,可随时查询,永久保存。电子证书一经签发,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或登录山东省药监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或核对。(田洪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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