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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药没被抛弃 问未来谁主沉浮

发布时间:2019-11-05 12:05:38作者:本报特约撰稿 边界来源:医药经济报

一边厢,国家支付政策转向扶持创新;另一边厢,联盟带量采购多家一致性评价通过的竞价产品却创下历史新低价。

10月9日,恒瑞医药董事长孙飘扬发言“将要砍掉一大堆仿制药产品”后,恒瑞医药股票的下跌趋势被逆转,并连续上涨,10月17日股价已经达到52周以来的最高点86.86元。由此可见,投资界对仿制药的未来并不乐观。

仿制药无疑困境重重,那么哪些方向还能有所作为?还在坚持积极布局仿制药的国内大企业,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创新药PK仿制药

1类新药热度空前仿制药显平淡  

截至2019年10月17日,咸达数据V3.5发现,超过200个化学药新药1类,对应受理号数402个申报临床,其中共有108个化学药对应受理号数218个通过于临床默许制获批临床。相对于2018年全年国产1类创新药申请化药323件申请(涉及115个品种),可见1类新药已经成为国内研发的新热点,并且临床试验的开展也是历史上前所未有地热情高涨。

而仿制药的上市申请(包括新3类、新4类和新5.2类)有742件,相较于2018年的全年982件,申报基本持平。

国内仿制药

有人退场有人夜赶科场 

新3类:不乏“撒网者”  

新3类(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申报最多的生产厂家是齐鲁制药,申报的产品有左西孟旦注射液、艾地苯醌片、恩曲他滨胶囊、曲氟尿苷替匹嘧啶片、右佐匹克隆片、注射用比阿培南和注射用头孢他啶阿维巴坦钠7个。

扬子江紧跟其后,布局了6个产品,分别是富马酸卢帕他定口服液、左乙拉西坦氯化钠注射液、泊马度胺胶囊、注射用雷替曲塞、盐酸奈康唑乳膏和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东阳光布局了4个产品,分别是富马酸喹硫平片、阿立哌唑口崩片、非布司他片和盐酸二甲双胍片。

正大天晴申报新3类的产品共3个,分别是奥贝胆酸片、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和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

拟放弃国内仿制药市场的恒瑞,新3类只报了2个,为对乙酰氨基酚注射液和盐酸右美托咪定氯化钠注射液。

新4类:正大天晴“首仿药”进取心  

新4类(仿制境内已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方面,相对于正大天晴申报13个产品、东阳光申报10个产品、齐鲁申报9个产品、成都倍特申报6个产品,恒瑞申报的产品只有3个(分别为马来酸茚达特罗粉吸入剂、托伐普坦片和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可见恒瑞在仿制药板块的收缩。

正大天晴申报的13个产品包括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枸橼酸托法替布片、马昔腾坦片、舒更葡糖钠注射液、托伐普坦片、注射用盐酸伊达比星、阿瑞匹坦胶囊、氟维司群注射液、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马来酸阿法替尼片、氢溴酸伏硫西汀片、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和注射用醋酸地加瑞克。这些产品不乏原研药在华专利没有到期的抢首仿产品,如舒更葡糖钠注射液、氟维司群注射液和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等,这从侧面反映了正大天晴在仿制药布局的进取心——专攻首仿药,依靠强大的知识产权团队挑战专利。

一致性评价

过评是“分水岭”仍须谨慎立项 

多产品过评的企业,有哪些特质?  

自2017年12月底第一个一致性评价获批以来,获批一致性评价的产品通常集中在齐鲁制药、华海药业、恒瑞医药、正大天晴、扬子江等企业。有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和未有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形成了一个“分水岭”。

有能力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质量体系和研发技术转化生产的能力足以参与国内化学药仿制药市场竞争的基本要求。通常多个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和研发体系,才能做到自主研发仿制药,而不需要整个项目流程依赖CRO外包。只有在欧美出口制剂的企业才能胜任国际化的合规需求。 

过评未必得红利,需关注三个问题  

然而,对于“4+7”或联盟省份带量采购要求医院优先采购优先使用的这项政策,上述获批的企业并不一定能够享受政策的红利。特别需要关注以下三个方面的具体情况:

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不确定性

“4+7”或联盟带量采购所选择的产品有限,但现在“4+7”第一批目录已经延用了两年,试点从个别城市往全国推演,用的还是第一批目录。对于因当时的时间限定而未能进入目录的厂家来说,他们也在寻求进入“4+7”目录的机会,但目前“4+7”目录尚未形成确定的动态调整机制。这也侧面反映出国内的招标政策与周期影响了产品的投资回报速度。

对于非“4+7”或联盟带量采购的产品,企业只能依靠各省对一致性评价政策的执行情况。如果产品进入不了招标目录,药品的覆盖率和采购量无从说起,因而产品的市场回报往往需要考虑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不确定性。

“4+7”及扩容带量采购扎堆品种

“4+7”或联盟带量采购将会引起通过一致性评价/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厂家数较多的产品的生产厂家之间的价格战。生产厂家如果所选择的项目是厂家数较多的产品,必然就要面对价格大幅度下跌连带利润下滑的状况。

一致性评价政策出台后,过期原研药占据销售额50%以上市场且市场规模较大的产品,无论2017年以前该产品在国内已获批上市的生产企业多不多,启动一致性评价和以新注册分类申报上市的生产企业仍是扎堆的,最终导致这类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相对较多,如阿托伐他汀、氨氯地平、恩替卡韦和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

相对于“4+7”或联盟带量采购的招标规则,各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挂网采购的政策更温和并且生产厂家的利润更能有保障,因此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厂家未必更乐于参与“4+7”和联盟带量采购这种招标方式。

但不论何时情况,在立项之时,必须对产品的技术难度和竞争对手情况有充分评估,对产品扎堆的情况要有预判。

注册通道并不一致,特别是注射剂

以新4类/旧类申报的注射剂产品有可能走上市注册申报的通道以视同一致性评价获批参与仿制药带量采购的招标;而已上市的注射剂企业,即使是中美双报的质量体系且该产品已经通过一致性评价在欧美获批,但由于CDE没有注射剂一致性评价的指导原则,即使受理了却没有一家获批。最终导致以新4类/旧类申报的注射剂产品独家享有1年的市场权益,并且由于没有竞争对手带来的降价压力,此类药品一直维持较高的价格。

2019年10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CDE很快就会启动注射剂一致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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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

从“4+7”和联盟带量采购的价格可以看出,生产企业越多,价格越低,利润越低。因此,企业必然想往竞争对手较少的领域布局。竞争对手较少的布局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做门槛高的特殊制剂;二是抢时间,挑战专利做首仿药。

然而后者的困境是,首仿药在专利挑战成功后,国内生产企业还要等各省药品采购招标中心组织带量采购才能开始销售,由于我国没有仿制药专利挑战成功后的首仿保护期,于是在首仿药还没开始进入市场正式销售之时,可能第二家企业就已经开始获批了。

鉴于我国特殊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专利挑战期不能单纯地参考美国的政策。在美国,专利挑战成功后,首仿药拥有180天保护期,其商业医保支付体系可以保证获批的第二天即可进入医保并且可以覆盖全国药店渠道。

做能够挑战专利的首仿药,除了需要强大的知识产权团队,还需要一支能够快速破解原研制剂“秘密”并能马上复制原研制剂的研发和生产团队。这在国内只有研发、生产一体化且原料制剂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才能做到。

中小企业如果不考虑抢首仿,而去布局市场量大的普通仿制药,则会涉及价格战的成本控制和长期质量供应保证的困境。因此,这类产品未来非常有可能由承压能力更强、能保证质量长期供应的原料制剂一体化的国有生产企业赢得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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