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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中医药,定性医联体

发布时间:2019-10-14 15:46:18作者:钱展礽来源:医药经济报

发展县域中医医联体

定位中医药,定性医联体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出《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指出,中医医院是中医药传承发展的主阵地,是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选择,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要组成。并提出“三个不得”,即在医联体建设中不得变相地取消、合并中医医院,不得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建设发展。

连起医联体/医共体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之时,两部委联合印发上述《通知》,对于县域中医医疗行业来说,具有深刻的意义。

《通知》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通过推动县级医共体内服务能力共提、人才梯队共建、健康服务共管、优质资源共享,整体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也就是说,医联体将与医共体有机结合,从而更好地发展县域中医药事业。

医联体通常是由一个区域内的三甲医院与二级医院、社区医院、乡村医疗机构等组成一个医疗联合体。医联体的好处在于解决老百姓“小病进大医院”问题,让“连起来”的医疗机构各司其职,为病人服务好。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医联体很容易出现“连而不共”,或“连而不合”,导致“连起来”的作用削减。而医共体则是医联体的“升级版”,即可加强专科对口扶贫、双向转诊等工作,又可实施上级医疗机构为下级医疗机构培养人才,下级医疗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输送优质人才,甚至人才共享等。

对于中医药行业来说,医联体与医共体有机结合起来,利于优质的中医药服务和资源下沉,方便人民群众在家门口看好中医、用好中药。笔者认为,以县级中医医院为龙头,建设县域中医药医联体、医共体和医疗集团等,朝着资源共享、服务共参、受益共得、责任共担的方向发展,或是中医药在基层大发展极为有效的方法。

发力县域市场

对于中医药行业发展来说,医疗、医药和医保这“三驾马车”缺一不可。

《通知》提到,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毫无疑问,紧密型医共体就是要求这些“共同体”医疗机构要形成“不是一家人,看似一家人”的关系,共同为百姓看好中医和用好中医药服务出谋划策。对于县域中医药行业发展来说,中医与中药必须双方协同才能发挥最优效应,另一方面,中医诊疗行业发展与中药产业发展当在同一起跑线上起步,否则可能出现发展步调不一致、方向大相径庭的情况。

从中医药行业的发展历程来看,发展县域中医医联体,必须先厘清“连体效应”是什么、感受到“连体受益”是什么,使县级中医医院乐意参与到“连体共盟”中来。同时,应确定与中医药产业相关行业的发展定位,让中药产业在县域范围内真正发力,最终形成县域中医医联体越连越紧,使县域中药产业跟着中医医联体同步发展。

避免“以药补医”

此前,县级及以下中医医疗机构医院经历过大力发展西医、忽视中医的现象。而县域中医医共体的建立必将让县、乡、村三级基层医疗网中的中医药行业发生明显改变,特别是中医药服务能力、人才梯队、健康服务、优质资源等方面都将随之出现引擎效应。

中医临床应以什么标准来决定收入,虽然有各种各样制度涉及,但是从现实操作过程来看,依旧难以完全避免“以药补医”,比如医师、调剂员、中药煎煮服务、医疗机构等的收入。如何让从业者感受到具有竞争力,从而更加全力投入到服务中是一个棘手的话题。在笔者看来,县域中医医联体或医共体的建立,应当将共同出谋划策发展好基层中医药事业放在重要的位置上,以防重蹈“以(中)药补(中)医”的覆辙。特别是放开医联体、医共体单位使用县级中医医院院内制剂等制度,更要避免走“以(中)药补(中)医”的老路,否则,同样会影响整个中医药行业特别是中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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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提传承创新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 11个重要文件。会议指出,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显著优势。要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和开放创新发展,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和预防中的特殊作用。

【点评】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鼓励中医药的政策,例如增加中医门诊、中药饮品不占药占比、不受“两票制”影响等。中医药的发展被提升为国家战略高度,在此利好政策下,中医药的市场发展会迎来更多机会。而此文件的发布,则明确了中医药行业未来发展的规划。(平安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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