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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战略性购买群体 药品采购下一步去哪儿

发布时间:2019-10-08 16:43:50作者:陈昊(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品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来源:医药经济报

国家卫健委印发的《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城市名单》指出,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医疗资源需求与布局等因素,确定118个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而试点的118个城市建设医联体,应该说是在业界预料之中。

医联体并不是新概念,从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开始,就有了各种探索和尝试:城市的医疗机构联合体称为医联体,县域的称为医共体;既有紧密型的,也有松散型的。

医联体是分级诊疗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有学者倡导建设整合型医疗。在医联体建设当中,有积极的一面,也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比如单向转诊、虹吸患者、大型医院建设医联体时挑肥拣瘦等,如果基层诊疗能力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升,分级诊疗始终是水中月、镜中花。

在新医改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初期,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供应保障工作采取了收支两条线的形式,由县级财政统一采购,统一支付买单。基层用药水平相对低下,由于供应保障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制约,基层用药无法衔接等级医疗机构。后来出现了“罗湖模式”等医共体形式探索以后,基层医疗机构加入了等级医院药品供应体系。

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进过程中,还逐步放宽了基层用药限制,基层用药水平得以提升。随着新医改的深化,分级诊疗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改善和提升,基层诊疗水平也有所提高,相应地,用药水平有所提高。同时也看到,主流的药品供应企业开始在基层开展药品推广。

在药品供应保障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各地还开展了各种形式的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在许多地方,基层医疗机构纷纷加入医联体或医共体采购体系,分享带量采购成效。深圳“罗湖模式”更是一种新的供应保障形式。2018年起,浙江省开始探索全省范围内以县域共同体作为议价单元,在“三流合一”平台开展药品集团采购议价工作。

这些尝试意味着过去基层医疗机构财政统一采购、统一买单的采购格局出现了实质性或者根本性的变化。

此次国家层面推开118个城市的医联体建设试点,可以预期,将会以紧密型医联体或医共体的形式推进,有利于实质性地令基层医疗机构和非基层的等级医疗机构在业务上、管理上、财政上形成合力。

药品采购工作方面,未来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医联体或者医共体作为采购主体,以团购的形式,降低药品耗材的采购或供应保障成本,防范短缺,优化用药结构,真正朝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所倡导的方向前行。

当然,药品供应方将会面对一个类似于战略性购买的采购群体,对方的议价意愿和议价能力会更强,而后者基本上又是垄断性的买方,对于药品价格而言,压力可想而知。当然,从新医改的角度去理解,有利于进一步去除药价当中的水分,优化医疗机构乃至医联体和医共体的用药结构,通过降低药品采购成本来降低药价和药费,服务于新医改大局,进而有利于分级诊疗体系和整合型医疗服务的出现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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