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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多重预案迎战网上售药

发布时间:2019-09-30 14:53:25作者:黄卓 刘慧敏 金红来源:医药经济报

去年4月,《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落地后,互联网医疗线上线下融合成为大势所趋。初步统计,已有19个省市相继发布“互联网+医疗健康”相关文件(见表1)。


部分省份鼓励第三方配送


山西、江西、四川等省份仅表示会探索处方信息共享,促进物流配送或就近取药服务。而广东、广西等14个省区表示将不仅促进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且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线上开方审方、物流配送、就近取药等“一站式”药事服务,将以线上销售带动线下门店客流量,提升零售药店的盈利能力。

互联网医院在线问诊后,医生在线开具电子处方,将药品销售给患者,是一次从医到药的整体闭环链,有利于处方外流。与此同时,多省重点发展处方流转信息平台,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第三方配送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有利于加速推动处方外流。


做好多重预案


网售处方药政策多次反复,目前仍未放开(见表2)。从1999年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明确禁止网售处方药,到2000年9月开放互联网销售药品的政策,也仅限于本企业销售非处方药。2013年10月发布的《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提出,单体药店不得开展网上售药业务,连锁药店只能销售非处方药。2014年5月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表示可以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但意见稿并未正式出台。2017年11月,相关部门再次发布《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网络药品销售者为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2019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

在目前尚未放开在线销售处方药情况下,零售药店需做好多重预案。零售药店企业仍可以大力发展电商业务,一方面可以为公司扩大销售渠道,以线上销售带动线下客流量;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将来可能开放网售处方药做好准备,在政策明朗时抢占先机。

从网络时代发展的需求来看,网售处方药是大势所趋,但在线销售处方药对零售药店而言利弊共存。一方面,对于零售药店企业将是一次扩大销售渠道的契机,通过在线开方、审方后直接进行线上销售,加上物流配送,可以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药事服务,可以吸引大量客流,增厚公司的销售业绩。但另一方面,流通企业也可以加入在线销售处方药的队列中,这势必会对零售药店企业带来冲击,影响零售药店企业的收入。没有能力开展在线审方的中小型实体药店可能会面临倒闭风险,尤其是在物流发展规模壮大的一线城市,实体药店受到的冲击不容小觑。

(作者来自国元证券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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