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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提高医保筹资标准

发布时间:2019-09-20 16:20:21作者: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来源:医药经济报

本报讯 山东省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提高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待遇、一次办好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2019年山东省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达到每人不低于77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不低于520元,个人缴费250元。2019年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达到人均81元,全部从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划拨,个人不缴费。与此同时,山东省医保待遇水平逐步提高。《通知》提出,要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重点保障群众负担重的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多发、负担重的病种。全面取消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预计在2019年12月底前,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省内和跨省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达到130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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