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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如何处方含毒中药及其成药?

发布时间:2019-09-16 14:55:02作者:梅松政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云南省卫健委发出《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预防乌头碱物质中毒的健康提示》(以下简称《健康提示》),呼吁民众不要擅自加工、食用和邀请他人食用草乌、附子等乌头类物质及制品(包括自制的泡酒),以防中毒;确因病情需要,应该到正规医疗机构购买经过科学炮制过的制草乌、制附子,并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服用;若不慎误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出现口舌麻木、头晕、恶心、呼吸困难、心悸胸闷等不适,应立即催吐,并尽快前往医院就诊,避免延误最佳抢救时机。

《健康提示》显示,今年1-6月,云南省发生中毒事件13起,发病62起,死亡4起,其中12起事件及死亡病例全部为家庭自行加工食用草乌及饮用自制草乌泡酒。也就是说,民众擅自运用含有毒性的草乌、附子之类毒性中药现象依旧存在。作为临床医生,我们该如何合理运用含毒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呢?

首先,处方中药汤剂应在辨证论治的基础上,根据病人就诊的实际情况开处方。运用中成药前,应当认真阅读说明书,特别是要了解中成药的成分,确认是否有被公认的“类毒性”成分和毒性成分,如关木通、马兜铃、朱砂等和川草乌、附子、生半夏等。在同一患者身上同时使用中成药与西药者,最好相隔1小时以上。

另外,尽量避免运用静脉性中成药,尤其是与西药在同一天、同一个患者身上使用,应当严密观察。比如清开灵注射液与青霉素注射液在同一患者身上使用时,两个药品都可能引起严重过敏性休克反应,加上至今还没有严谨的证据表明清开灵注射液与青霉素注射液之间需要相隔多少时间运用才比较安全。这种情况下盲目运用,发生意外的风险就比较大。

事实上,坚持“辨证论治”原则,是中医处方当前存在的最大问题,给“药不对症,方不对药”埋下隐患,特别是含有毒性、类毒性中药饮片滥用最容易导致潜在不良反应。偏远地区的基层医生,由于各种条件有限,应尽量别冒险运用含毒类中医处方。比如含有硫化汞的朱砂、含有三氧化二砷的雄黄以及川草乌、斑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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