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16 14:33:16作者:杨成松来源:医药经济报
本报讯 为加强芬太尼类药品监管和风险排查,严防流失、滥用,安徽省药品监管局日前印发通知,7月起至9月底开展为期3个月的芬太尼类药品经营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将重点检查芬太尼类药品经营企业销售档案或供药档案是否完整,核对货、账、票、款一致性以及购买方资质审核情况,跟踪销售流向,核查药品出入库及配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等情况。专项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购进芬太尼类药品异常的,重点核查医疗机构货、账、票、款是否一致以及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并联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核实该类药品的使用情况。
通知要求,监督检查中如发现安全隐患或管理漏洞,督促企业及时完善管理制度,限期整改到位;发现医疗机构购进异常等情况,及时通报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对从事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通过专项检查,力图全面掌握该省芬太尼类药品经营管理现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芬太尼类药品经营秩序。专项检查能够进一步发现芬太尼类药品管理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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